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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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2-02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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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的规定,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提出情况

  2017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255件。其中,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有116位代表领衔提出了252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3件。这些建议是代表们在通过参加视察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座谈走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慎重考虑提出来的,今年的代表建议有三个特点:

  一是建议涉及的内容广泛。255件建议的内容涉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方方面面,聚焦全省工作大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数量是本届任期内最多的一年,充分反映出代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关注以及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热情进一步提高。

  二是建议关注的问题集中。255件建议中,涉及加快改善民生方面建议73件,占全部建议的28.6%;其次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建议38件,占全部建议的14.9%;围绕农业发展方面的建议28件,占全部建议的11%。这三方面的建议占了建议总数的一半以上,反映了人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参与。

  三是建议办理的任务加重。代表们对“一府两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要求很高,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期望很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建议办理的难度加大,任务较重,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很多建议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密切配合,形成办理合力。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职能,今年的255件建议,交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6件,省政府221件,省法院3件,省检察院9件,其他机关和组织的7件,留作参考的17件,这其中有8件建议是由2个以上承办系统共同办理的。交付省政府的221件建议,分别交省发改委等39个部门(单位)、长春市等8个市(州)政府具体承办,其中单独承办单位办理的138件,2个或2个以上承办单位会同办理的62件、分别办理的21件。截止目前,所办建议中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92件,占75.3%;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条件成熟解决的46件,占18%;作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参考的17件,占6.7%。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加强督导检查,在“一府两院”等承办单位的配合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省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同志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抓手。省政府刘国中省长对代表建议办理提出“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并办出高质量”的要求。省法院将代表建议转化为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据,推动工作开展。省检察院明确检察长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办理建议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各承办单位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融入到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有效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落实。

  二是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既要讲政治、顾大局,又要做好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规范完善的办理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办理、规范办理,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以制度建设促进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省政府办公厅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网上分办,厘清主办、协办关系,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大多数承办部门都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落实三级负责制度,按照沟通了解意图、面复征求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形成答复意见的“四步走”方式开展办理。省法院、省检察院也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建议办理督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人大人代选委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审核把关力度,交办前,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工作权限做好代表建议交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明确代表建议办理期限为3月1日至5月31日。7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底对建议办理“回头看”,并向人代选委报告结果。总的来看,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能够注重办理成果的转化,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省水利厅针对周建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赉县防洪工程的建议》(0010号),厅长多次带队赴北京向水利部汇报情况,争取政策支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省法院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切实做到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法院的职能工作相结合,得到了代表的肯定。省检察院在办理代表所提的围绕支持检察机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的多个建议时,统一进行调度,注重加强沟通协调。这些做法有效地实现了代表建议落实,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四是注重建议办理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人大人代选委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一府两院”和各个具体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建立手机微信群、建议办理网络平台等方式,紧密联系,加强沟通,达成办理工作共识,形成工作合力。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各承办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主办单位及时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由两家或多家分办的建议,承办单位一方面按照单独办理建议的要求答复代表,同时分办的各个承办单位也能够做到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出现漏答的情况。多数承办单位把与代表沟通,作为办好建议的重要环节,拓宽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

  五是首次使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2016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发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按照分阶段开发使用的模式,2017年初的人代会期间使用了平台中的建议管理系统部分,实现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在加强代表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整合各相关部门信息方面发挥了作用。各承办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建议办理网络平台的使用,有利于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及人大代表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跟踪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互动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情况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绝大多数代表是满意的,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看到,代表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和注意的问题:如个别建议的交办不够准确,少数承办单位相互间协调配合不够,建议落实率还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就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集中人民智慧的重要途径,是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推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能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党和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与人民群众联系,要按照十九大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是提高建议质量,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努力做到“双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但要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还应在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组织代表就如何提出建议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辅导,引导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提出更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怎么才能解决问题”的角度去看待建议办理工作,务求取得“把事解决了”的效果;要准确把握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好、执行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责任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把实践中的好的、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交办前要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的部署办理任务;办理中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做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善于运用代表建议管理网络平台以及其他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代表建议和答复网上公开工作,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