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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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1-31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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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徐家新代院长所作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加强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而努力奋斗!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