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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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6-01 1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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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由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