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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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11-27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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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由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