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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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5月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5-07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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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责任编辑: 王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