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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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
2. 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3. 对重点支出和专项支出开展专项审查和专题调研;
4.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监督工作;
5. 受主任会议委托,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网景张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