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贺东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贺东平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推进全面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安排,也是维护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及其合法权益,回应众多企业关切的重要举措。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当前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必须紧紧扣住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扣住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紧扣住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贺东平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照工作分工,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确保中央要求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主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