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4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延边州及县(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安图县、汪清县、延吉市、龙井市,深入当地的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处理场、环保能源科技企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现场等,实地察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实施环境保护法对于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确保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监管,强化对环保问题的处置力度,营造环保良好氛围。要优化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让延边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 王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