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月18日在长春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秘书长常晓春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韩俊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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