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22次,进行专题询问2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个……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奏响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最强音。
紧扣大局 强化责任担当
202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检查视察组,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工作视察,督促省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发展大局,通过精准监督推动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的一次履职实践。
执法检查亮点纷呈,工作监督直面热点,专题询问压实责任,跟踪监督一抓到底。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守正与创新相统一,以高质量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精准监督,管好用好国家的“钱袋子”。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地方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开展调研,实现预算联网监督,预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查,确保专项资金用到位,出成效。
结合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际,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地指导基层人大开展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聚焦重点 激活发展活力
“我省在保持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方面有哪些潜力可挖?”“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问题,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11月24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围绕前期视察中发现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向省政府13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监督职能,从法治层面更好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实效,激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方式持续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动生态强省战略实施。
聚焦全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一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赴通化、延边实地检查,听取政府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考察相关博物馆、工业遗产、历史文化遗迹,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按照省委“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大谋划活动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县域突破”为主题,集中开展调研谋划。6个视察组走进县乡村屯,多听多看多议多研,主动发现问题,研究办法,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形成高质量视察报告,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紧跟社会热点 回应群众关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风向标,聚焦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紧跟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损害党纪国法尊严,侵蚀人民群众利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维护和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担当。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七五”普法基本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吉林建设;
紧盯为民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和《吉林省信访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法治层面助力创造高品质人民生活。
肩负重托足音铿锵,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紧扣“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以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工作落实,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