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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审议质量 ——访省人大代表李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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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09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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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人大代表、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祥,就忠实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李明祥说,监督法第二章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作了具体规定。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才能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呢?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实践,我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择优选人把好入口关。在换届选举中,要从组织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认真做好提名工作,把好入口关。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热爱人大工作,善于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敢于为民仗义执言的人选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做好组织上的保证。

  其次,搞好学习和培训。人大常委会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就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我们在换届伊始,就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职责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分别进行集中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明祥表示,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关系到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先决条件和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前提。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确定专项工作报告议题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坚持少而精的原则。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就是及早安排全年的工作要点。二是突出一个“准”字。即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选准议题。近两年,我们重点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关于民生工作的城市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粮食产供销情况、县城建设与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均收到很好的监督效果。三是突出一个“活”字。就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可以临时增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2008年,我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城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和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上增加了听取和审议这两项工作报告。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这两项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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