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1日讯(记者何琳娣)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宪强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决定了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会议由执行主席聂文权主持。这次会议的执行主席还有:刘润璞、包秦、车秀兰、祝业精、陈永江、黄兴、张兆才、金硕仁。
唐宪强在报告中说, 2009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通过7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3件,对3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5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2次视察和调研活动,对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人次,为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作出了新的贡献。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支持政府加大经济调控力度,推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推动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保障和促进就业,推动文化科技事业发展,推进环境资源保护;三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公安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推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四是坚持探索创新,全面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做好宣传调研工作,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行使监督职权,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张文显在报告中说,2009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的实践载体,紧紧围绕“奋力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跨进全国法院系统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方便当事人诉讼为根本职责,认真做好立案工作;以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设平安吉林为指导方针,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为价值追求,认真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以保护人权、支持管理、构建政府与公民和谐关系为主线,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载体,认真做好执行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第一政治责任,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以抓基层强基础、实现全省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建设;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弘扬新风正气为重心,突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以强化法院的人民性、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接受人大监督为主渠道的监督体系。
张金锁在报告中说,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高起点定位,高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吉林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立足全省大局,主动强化服务,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创建良好环境,着力推动投资拉动,着力保障民生,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服务依法科学决策。二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基础。四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认真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民生民利保护问题和社会矛盾化解问题,把“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守护公正、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