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网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7-09 16:49:00

字号:【  大      】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3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唐宪强副主任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新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X
分享到  - 微信

责任编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