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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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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09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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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2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和较为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省政府及财税等部门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09年预算的决议,狠抓增收节支,在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上,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地方级财政收入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完成了预算任务。2009年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下滑,对全省及一些市县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受部分国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拨较晚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支出没能完成预算,跨年结转较多;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约束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560亿元,增长15%。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编制的2010年预算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收支安排统筹兼顾,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批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为完成好2010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继续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重点支持“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领域,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投资,扩大消费,鼓励出口,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好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实现建设和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辟新财源,壮大财政收入规模。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使建成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形成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合理制定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细化项目预算。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规范各级财政供给范围。适时向省人大提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监督和行政审批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审计公告的内容,扩大审计公告的范围,把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审计查处问题的力度,促进审计成果得到更有效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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