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刘润璞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根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14日12时,会议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4件,其中2件作为议案,由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办理,办理情况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书面报告;其余22件,作为建议,由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答复代表。
会议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吉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吉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了各项候选人名单和人选名单,将分别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和表决;会议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还通过了各项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上述决议草案经全体代表审议后,将提请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