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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5-09-15 1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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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唐宪强副主任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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