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02-14 17:08:00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吉林发展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立足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奋斗目标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如期实现立法工作总目标作出贡献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立法工作总目标。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面。一年来,常委会以促进吉林科学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改废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7件,批准地方呈报的法规和单行条例11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11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常委会把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立法内容,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依法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适应推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需要,以保护和利用好水资源为目标,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依法明确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广大公民的节水义务和用水规范。为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修订了《吉林省旅游条例》,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支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推动了新技术、新材料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为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审议了《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注重民生改善,是常委会立法工作重要指导思想。重视生态吉林建设,制定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各方面形成合力,依法强化了对特色生态资源的保护。制定了《吉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了《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明确了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共同支持、公民积极参与的机制,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保证法律规范与时俱进。常委会坚持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集中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共废止法规14件,修改15件,保证地方性法规更加适应和符合我省改革发展需要,有效发挥保障、引导、规范和促进作用。强化对政府规章、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制度,共备案审查规章9件,决议决定3件。
二、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党的重大决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去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成效显著。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以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推进重大战略的实施。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决定,开展视察活动,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先导区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等审议意见。对此,省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对进一步加快先导区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突出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良性发展机制方面做出更大努力。视察了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在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就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完善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入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调研,考察了解运行情况,督促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软环境”建设。软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硬条件。常委会集中视察了全省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明确提出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下大力气解决好软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全面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6个方面意见,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处涉软案件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
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审议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首次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对省教育厅等9个部门年度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并要求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在审查吉林省2009年决算的同时,审查了9个部门的年度决算,增强了部门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二)关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对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围绕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组织开展了视察活动,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继续保持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吉林省城市房地产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保障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有关方面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完善防治措施,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强调依法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了我省妇女事业的发展。
(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自然历史遗迹,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通过视察、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掌握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情况,要求有关方面继续坚持“保护为主、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自然保护区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功能。城乡垃圾处理事关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常委会视察了全省城乡垃圾处理情况,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乡村尚未全面展开垃圾处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
(四)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审判、检察和公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全省审判机关进一步完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惩犯罪,维护稳定。省法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听取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据监督法规定,作出了关于加强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决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创新治安管理机制,加大治安管理力度,促进了平安吉林建设。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重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集体访、重复访,促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为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开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我省生态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巩固和发展第一个十年规划的成果,常委会审议了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草案,作出了批准决定,确定了规划实施的总目标,明确提出了全省各级政府的责任与任务,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到活动当中,为实现吉林山川秀美、生态良好贡献力量。
为缓解我省部分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拉动经济发展,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实现预期目标,常委会根据省政府提请,及时作出批准决议并调整预算,由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
(二)依法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保证任免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有序,为我省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常委会认真执行代表法,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引导代表为吉林的振兴和发展贡献力量。
(一)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已经审议完毕。其中,两项立法案已开始前期调研工作。关于农村治安问题的议案取得明显办理效果,全省农村治安管理得到加强。对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及时召开交办会,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对10件重点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开展集中检查,逐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实地检查落实情况。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工作认真,代表所提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作出答复,面复率和满意率都有所提高。
(二)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工作领域,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推进城市街道代表工作建设。两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参与地方立法。组织代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组织跨地区交叉视察。代表意见和建议成为有关方面科学决策、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经过积极协调,较大幅度提高了我省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培训,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为代表提供工作信息、寄送有关材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发挥《代表之声》的直通车作用。全年共出刊126期,反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5条,省领导批示22条。
五、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
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隆重纪念常委会设立30周年。去年,是我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常委会抓住这一契机,精心准备,出版了纪念文集,召开了纪念吉林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全面回顾了30年工作历程,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这次纪念活动,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认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重点的把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治保障、推动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思路和措施,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务实重行,取得明显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了解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定期举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议政能力、审议水平和工作质量。为理顺和规范我省县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了具体办法,经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已开始逐步解决。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四)不断加强机关建设。抓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强化干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执行机关党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管理,注重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良好服务。
一年来,常委会其他方面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根据国家整体外交要求,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活动,派员随全国人大、国家友协出访,组团访问了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日本、韩国地方议会,接待外国国家议会和地方议会代表团9批次。圆满完成了东北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外事接待工作。强化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去年夏天,我省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党政军群齐心协力,取得了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大胜利。在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根据省委统一安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确保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机关干部关注灾情、心系群众、踊跃捐助、支持重建。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这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代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诚挚的谢意!
同时也要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立法、监督工作还需要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创新与完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加快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新的一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保障“十二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常委会要把加快吉林振兴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安排人大工作,全力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努力探索更有效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有利于“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凝心聚力。要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围绕共同目标,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形成共同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切实加强立法工作,把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抓好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公路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未成年人保护、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等地方立法,继续抓好法规清理工作。不断创新立法机制,积极探索科学、民主立法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的重点问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吉林特色城镇化建设、县域经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棚膜经济、暖房子工程建设、稳定物价、城乡垃圾处理、出版、学前教育、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禁毒、行政审判、法律监督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对畜牧、防震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劳动合同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代表培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服务。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发挥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作用。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宣传工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作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健全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反映人民群众愿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务实创新,奋发进取,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