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已提到重要位置。这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水平,保证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48.9%的群众有病不去就诊,有29.6%的患者本应住院而不住院。2006年2月8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当前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但是要看到,城市社区医疗目前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全科医疗专业服务人才缺乏
如果按照每2000人至3000人一名全科医生的规划,我国应该有16万名全科医生,而全国真正合格的全科医生只有数千名。现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人员,多是基层医院派出的专科或护理人员,且搭配不尽合理,难以吸引更多的群众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医疗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全科医生的培养。没有全科医生,社区医疗就是一个摆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据有关权威专家分析,一般医院培养模式不适合全科医生的培养,重点医科大学学制长,培养出来的都是科研人才,目前尚缺乏培养能够真正为社区服务的全科医生的模式。
在现阶段亟需加大经费投入,培养一定数量的能够担负社区医疗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以满足社区卫生工作的急需。
二、亟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标准
社区的职能是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服务”,但目前在我省这些服务还没有标准和流程,在社区人员培训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为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医疗服务的安全,以及规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应尽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流程。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所需要的基本设备,不断提高政府对预防保健的经费和公益性项目的投入。
第二,建立新的卫生社区服务体系。将社区服务系统从医院医疗服务系统中分离出来并相对独立,主要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需求,使之能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第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实行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包括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品牌建设、人员配备、用药范围等,严格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和管理。可制定服务规范或指南。
第四,对社区服务中心(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和建立新型的工作流程。建议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完善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全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
第五,建议考虑在部分医学院实行社区全科医生的定向培养模式,对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学生低收费政策,形成合同培养,为社区提供医疗人才。保障全科医生毕业服务社区。
第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人才流动。这就要对上岗及现有社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鼓励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采取挂牌、兼职形式或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工作;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分配到大中型医疗机构工作前,建议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段时间。
第七,完善社保政策,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建议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从“后付”变为“预付”,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幅度;实行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考核机制,改变“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和分配机制。坚持社区的公益性,非盈利性。
第八,按照需要重新布局社区卫生资源,使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获得服务。
第九,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的监管评价、专业评价和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以民众满意率为第一标准。
对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毕黎琦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医疗标准化建设的建议》(第152号建议)收悉,省卫生厅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多年以来一直关心关注全省社区卫生事业,表示感谢。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政府投入逐年增加,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卫生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一是科学规划,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我省原建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服务站为主,规模小、档次低、服务单一、功能不全。为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省卫生、财政、发改、建设和编制部门联合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对机构标识、内部布局、设置标准、设施设备、制度规范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的数目为基数,人口在3万以上的街道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足3万人的街道要设置服务站,与邻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同步,政府举办的原则,以调整卫生存量资源为主,对原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整顿,采取“收、转、撤”的办法,重新逐一审批;对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进行转型或改造;对各地申报的规划建设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实地复核;取消了服务人口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业务用房没有落实、机构人员来源不明确、地理分布不合理的建设规划。截止2009年末,在城市辖区已建成1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政府所在地及较大乡镇已建成9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138个。经过整顿,重新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规模档次、资源配置、服务功能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改造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分区合理、服务流程顺畅、服务功能完善、就医环境舒适,打造了社区卫生服务品牌,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大投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各级卫生部门调整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通过开展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据统计,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机构建设经费3.7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2亿元,主要用于我省已建的1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改扩建补助,目前,2009年已经建设实施的60个将于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2010年上半年还要启动建设64个。省财政投入423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564万元,县区级财政投入1.897亿元,卫生系统自筹资金2966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三是社区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日趋规范。在省、市(州)、县(市、区)分别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了一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队伍。建立了社区卫生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对省里及时了解全省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为政府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实施省市县三级考核,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改善服务、优化环境,转变服务模式和理念,采取一系列优惠减免措施,让社区居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率正提高,公益性逐步显现。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及吉林省医改会议精神,在省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全面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及12个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部门职责,健全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备召开了启动会,落实政府责任,鉴订了目标责任书。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落实了经费预算,我省2009年、2010年按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口每年人均15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3元。2011年要达到20元标准,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县区财政补助不低于4元。为确保项目经费能够及时足额拨付、科学规范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吉财社[2010]155号)。明确了经费的筹集、使用、分配等管理。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省里及各地成立了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项目实施,纳入各地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为了做好项目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有效性及维护健康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使这项政府的民生工程真正深入民心,从而理解医改、拥护医改、参与医改,为全面推进医改营造了良好氛围。为提高项目工作的管理水平,我们先后举办几期培训班,分别对全省基层管理人员、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和各级社区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由于我省城市化率较高,城市化水平较低,财政收入低等诸多因素,我省社区卫生工作也正象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一样,还面临一些困难和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农村乡镇卫生院近年来通过国债项目建设,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有所改善,但还有167所乡镇卫生院没有纳入政府财政拨款渠道,有近40%的卫生院存在着业务用房、基本设备不能满足需求的问题;全省67所妇幼保健机构中80%都是七十年代建成的,房屋年久失修,还有4所县(区)级保健院在租用房子(宽城、梨树、图们、东辽),严重影响了事业发展;由于投入不足,补偿机制没有建立,目前,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执行原机构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补助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医养防、以药补医”现象仍普遍存在,公益性质不能充分体现。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待遇普遍偏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还不能完全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度还不高。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例,按国家每万人口配3名全科医生、3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人员的标准,尚缺2350名全科医生、2517名护士、800名公共卫生人员。另外,在全省60个县(区)中,只有延吉、敦化、珲春、和龙、桦甸五县(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确定了人员编制,其他地区的人员编制问题,一方面给业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也为全面实行基层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带来困难。三是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不高。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转变医院的专科医疗模式,没有全面理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科服务、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分科过细,主动服务没有有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没有得到普遍落实。另外,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导致管理水平不高。目前,仅有长春市在城区、白山市在所辖县区做了些探索。还不能完全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人财物的综合管理等。
社区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又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政府民生工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能否如期实现均等化各项目标任务,事关我省医改成败。依据您提出的一些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全省实际,2010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基本公共卫生责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要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群众受益。要搞好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各地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要积极探讨开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体制和机制。二是做好规划,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补助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任务。各地没有按规划完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要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年末前要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各地要积极开展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带动全省社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化服务是新形势下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内涵。首先在服务内容上要体现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功能。社区卫生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在服务形式上体现主动服务、综合性服务、连续性服务和可及性服务,要引进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降低用药和治疗费用,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强化农村卫生人员和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及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要改变专业公共卫生的工作模式,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掌握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使城乡居民享有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完善社保政策,改变医保支付方式。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大力推进,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试点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社区门诊统筹试点,2011年达到80%,2012年达到全覆盖。在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方面做出新的探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有效结合,可以从慢性病发生较多的老年人做起,也可以从群众反映负担较大的多发病、慢性病做起。通过降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起付钱,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关心支持,希望以后继续为社区卫生事业提出更多更好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