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活动的做法,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抓好准备环节
一是科学确定询问议题。开展专题询问,首要的是选准、选好询问议题,才能确保询问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富有成效。要坚持把“事关全局和工作大局的问题”、“委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和“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议题选择的标准。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代表和委员征集、向人大各工作和办事机构征集、向基层人大征集、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征集等,拓宽询问议题选择渠道。在议题的选择上要坚持可行性,即选择经过询问可以解决或可以有效推动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议题,避免议题选择过大、过窄,偏离实际。坚持敏感性,即选择带有倾向性、矛盾性、前瞻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询问议题,确保问之有意。坚持实效性,即选择当前突出矛盾、亟需解决、时限性强的问题作为询问议题,以确保专题询问的社会效果。
二是认真制定询问方案。为使专题询问组织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询问有序进行,专题询问活动开始前,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要围绕常委会的意图精心设计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程序步骤及责任分工等。专题询问方案根据实际需要还可细分为询问议题选择方案、询问内容调研方案、询问组织实施方案、询问后跟踪监督方案等,以便于实际操作。专题询问工作方案须经主任会议研究并通过。由于专题询问涉及的内容重要且敏感,涉及到“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等众多单位,因此,专题询问实施前还应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同级党委进行汇报。
三是精心组织询问调研。专题询问的调研工作关系到委员提问的针对性,直接影响着询问的质量。调研前,要认真组织调研人员学习专题询问方案及监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大相关工作机构要围绕专题询问议题和内容提前准备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文件资料等背景材料,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及调研人员调研使用参考。调研中,调研组可以单独组织调研,也可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调研。调研可以采取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切实把情况摸透、问题找准,这样才能做到在询问时心里有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才能确保问有深度、问到要害。
四是注重加强沟通协调。由于专题询问涉及人大、“一府两院”及众多相关部门,需要密切沟通和协调。要密切人大内部协作。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密切与相关委室的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工作协调,搞好工作衔接。要密切与“一府两院”的沟通。专题询问开展前,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加强与被询问的“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商,明确专题询问的目的意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形式方法、程序步骤等,统一对开展专题询问活动的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根据专题询问的需要,人大常委会可将专题询问提纲提前告知受询问单位,以使受询问单位按照专题询问的有关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回答询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询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实施环节
一是规范询问形式。专题询问与一般询问相比,组织形式更规范、程序步骤更复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主要采取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的形式。从地方各级人大制定的一些规定和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来看,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的形式进行专题询问,市、县一级人大常委会则多采取常委会全体会议形式进行专题询问,也可结合分组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控制在三个小时之内,必要时常委会还可以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二是规范询问程序。专题询问的组织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主持人介绍开展专题询问的目的、意义、流程、要求等;被询问对象就询问的内容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询问,“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一府两院”主要或分管领导表态性发言;主持人总结询问情况,并提出询问意见、建议办理要求。在整个询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问答环节,通常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也可以根据询问的实际采取指定人员询问和随机询问相结合、随问随答、连续追问等形式进行,以达到询问的效果。
三是注重询问质量。专题询问的效果取决于询问的质量,询问时要有追问、有辩解、有讨论、有分析,切实做到:问准,坚持易准不宜偏,紧扣主题提问,切中要害实质,设问要科学合理、符合逻辑、观点鲜明、严谨得体,防止脱离实际、泛泛而谈;问精,坚持易精不宜多,由于专题询问的时间有限,提问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询问问题要少而精,答复要精而简,一问一答要体现精益求精;问深,坚持易深不宜浅,在深度上下功夫,特别是对答复不清楚或不满意的,要及时跟进追问,防止其答非所问、走形式和消极应付,起不到应有效果。
(三)抓好督办环节
一是梳理交办。专题询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办公厅或办公室)与相关工作机构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所有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建议,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以函件的形式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明确办理回复方式和完成时限。对询问中达成的重要共识、重要事项、重要内容等也可通过召开询问问题交办会的形式进行交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意见建议的责任意识。
二是跟踪督办。专题询问的意见建议书面交办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跟踪督办,通过及时沟通、电话了解、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对专题询问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抓紧落实整改。对“一府两院”答复承诺的问题要一跟到底,防止不了了之,对其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开展质询,真正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使专题询问起到改进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
三是总结评估。专题询问意见办理规定时限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可根据“一府两院”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在下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必要时可对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再询问、满意度测评或质询,评估专题询问绩效,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确保专题询问问出实效。同时,及时总结专题询问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形式,不断提高常委会专题询问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