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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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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9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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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制度”,这一重要论述为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了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举措,对于指导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地方组织法》第3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由此可见,密切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的联系,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针对新时期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在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对目前代表联系群众的现状、如何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谈一些粗浅认识。

  目前现状和主要问题。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加强,各地各级人大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代表述职等活动,建立代表工作室、代表之家等联系平台、健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方法措施,促进了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认识上不够、普遍性不够、经常性不够、规范性不够、机制上不够。

  对策和措施。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法律上虽己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要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做到注重“五性”。

  一是应注重联系的多样性。《代表法》第25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代表可以采取主动向选区内各单位或选民印发自己所在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定期走访选民,在选区内的单位确定联系人,参加选区相关活动,以社区、单位群团组织为依托,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与选民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

  二是应注重联系的实效性。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牢记代表职责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来自各行各业、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主动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及时客观的向政府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应注重学习的重要性。人大代表应把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整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平时应注重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的学习,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学习,加强经济、文化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开展与群众联系、不断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水平、解决民怨民困打下基础。

  四是应注重联系的服务性。人大和“一府两院”等各方面应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服务。人大常委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制度的规定,应把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联络机构要热情、细致的协助代表建立联系选民的渠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一府两院”要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通报本行政区域重点、热点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进一步加强《代表法》的宣传,落实好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

  五是应注重制度的保障性。应建立完善相关联系规章制度,使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有章可循。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创优争先制度等,使代表联系选民规范化、制度化,促使联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总之,人大代表加强与选民之间的密切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只要人大代表深入选民“接地气”,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活动的关系,与选民的联系就会更密切,效果就会更明显,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正能量”发挥就会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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