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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荀凤栖: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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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5 1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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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人大代表荀凤栖表示,我省是林业资源大省,为提高林区司法保障能力,常委会决定批准在长春和延边设立林业法院、林业检察院,纳入统一司法体系。为缓解我省财政收支矛盾,调结构,促发展,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及时作出决议,批准由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调整预算。

  荀凤栖说,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职权相结合,顺利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法制人员。2013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9人。

    文/丁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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