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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民营经济作为撬动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金钥匙”的建议及答复(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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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0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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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民营经济作为撬动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金钥匙”的建议 

  近年来,吉林省大力实施民营经济腾飞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了民营经济总量、质量、效益的大幅度提高。 

  从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全国各省市当中所处位置看,差距还比较大,发展的空间也很大。特别在民营经济对全社会税收的贡献、就业的贡献和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这三项指标上,我们还低于全国10个百分点。整体看,总量还较小,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从企业数量看,我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的数量是43个,而江苏和浙江每万人拥有100个,离我们最近的辽宁省每万人还拥有57个民营企业;从企业规模看,我省进入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仅有几户。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更应着力研究如何能够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此建议: 

  1、对民营经济高看一眼、厚爱十分。大力扶持骨干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未来3—5年,要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力争再培养一批超亿元、百亿元级民营企业。 

  2、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要给予一些特殊的税费扶持政策,搭建科学实用的信息平台和融资平台,引导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遍地开花”的局面。 

  3、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门槛。凡是有利于活跃民间投资的、凡是有利于民营企业成长的、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的行业和领域,一律要向民营经济开放,真正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非禁即入”。 

  4、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招工难、办事难的问题,共同创造对企业有利的环境。 

  5、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民营经济成就和贡献,充分展示民营经济创业创新精神,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建议人:陈敏雄)

    

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敏雄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民营经济作为橇到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金钥匙”的建议》(第186号建议)收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今年2月25日召开了17000多人参加的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印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吉发〔2013〕5号),既延续了多年来出台的鼓励政策,又有诸多创新突破,主要从放宽准入领域和条件、鼓励全民创业、支持科技创新、改善发展环境等十个方面提出了40条意见。这些政策措施含金量比较高,操作性比较强,力度比较大。为了使《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制定并下发了《意见》操作办法。您提出的建议都在《意见》中有所体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市场准入上有较大突破。《意见》中提出坚持“非禁即入”变审批制为注册制,先照后证;可将符合条件的住宅用于经营场所等政策。这与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是完全一致的。目前,省工商局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出台了《吉林省工商局关于全力推进全民创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等方面创新举措,为创业创造了宽松条件,对初创企业实行零前置审批。省地税局对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为民营经济主体建立了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省国税局下放审批权限,凡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审批级次的审批项目,全部下放到基层;有明确规定的,采取委托授权方式,授权基层单位审批。省发改委从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民营企业技术进步、推进项目建设和绩效考核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二是在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和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有较大突破。《意见》中提出对新办企业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各级政府免费开展“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培训。支持大企业以股份制等形式吸引和创办民营配套企业,并对大企业予以奖励。目前,省工信厅召开了千人参加的全省创业工程工作推进大会,举行了万名创业导师结对帮扶万名创业者和创业者带薪创业实训启动仪式,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工程。省工信厅还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等大专院校,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着力提高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目前已培训300余人次。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又全面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组织了部分“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参加了第七届江苏春季食品商品展览会,不仅发展零售和代理商,而且明确了国内外食品产业今后发展方向和对外招商的重点企业。截止目前,省工信厅已组织70户企业参加了国内三个专题展会。为提高省内企业和重点项目使用本地产品的份额,省工信厅和长春市政府共同组织开展了重点产品产需衔接大会。这与您提出的第一条建议也是吻合的。 

  三是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意见》中鼓励兼并国外先进的科技型企业和聘请外国专家,推动企业在创新能力上实现跨越;支持技术资源市场化,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实验室等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支持职务发明者技术投资入股。 

  四是大力加强财税支持。在《意见》中提出了2013年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及发展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并明确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参股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基金入股重组民营企业,联动发展。在税收优惠上,提出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始,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政策。这与您提出的第2条建议是一致的。 

  五是大力支持园区、集群和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意见》中提出支持开发区、园区建设,鼓励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和公共服务平台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园区内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可先交50%,其余一至两年内分期交纳;开发区、园区要为进区的工业企业提供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配套,当配套设施不完备时,当地政府要给予企业配套资金补助等政策。 

  六是强化融资服务。《意见》中提出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或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可放宽到50%,其中,注册资本超过5亿元的不受比例限制。支持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和挂牌上市。积极发展担保公司,支持拓宽应收账款质押等动产担保范围,鼓励降低担保费用,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贷款,对当年的年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地方政府给予一定奖励。目前,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省工信厅组织召开了全省2013年第一次推进银企保合作贷款签约大会。会上,共签订银企保合作贷款项目4173个,贷款协议金额300.5亿元。这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第4条是一致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还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治理环境、优化服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讨论活动。作为发展民营经济宣讲团成员单位,由白绪贵副厅长亲自带队,就如何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意见》,分别到省纪委监察厅、省检察院、团省委、省社科联、长春市委和宽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解读,力求让每户企业、每个机关干部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省工信厅还组织民营经济发展论坛工作,论坛采取分散和集中两种形式开展,各地工信系统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政策意见,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这与您提出的第5条建议是一致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2013年我厅着力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和市场培育五大工程。到2017年,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值和市场主体数量三项主要指标比2012年要“翻一番”。围绕重点目标任务,下步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全民创业,突出抓好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着力实施“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支持百户带动型民营企业、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万户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跃升。今年计划新增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累计达到105个,孵化规模达到5000户。加强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园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省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形成民营经济新的增长点。着力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招商,依托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开展招商,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主导产业丰厚度。突出抓好汽车、石化、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生物化工、新材料等支柱优势产业集群招商。依托一汽、长客等主机厂抓好零部件配套的招商,提高地方零部件配套率。依托吉化、吉林油田、大成等龙头企业优势抓好化工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招商,提高精细化工率。依托我省农业大省优势,积极引入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发展。 

  三、积极推进素质提升,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着力实施“双千计划”。重点抓好1000个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1000个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特色产业园区内建立民营公共科技研发和检测中心。提高企业品牌创造能力,培育一批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推进管理创新和商业运作模式创新。加快推进“数字企业”建设,推进信息化与产业化融合。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活动和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开发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集群建设,提高规模化发展水平。积极推进集群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并突出发展主导产业集群。鼓励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集体品牌。突出抓好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链,支持民营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动集群间的融合发展,沿产业上下游和市场供需链条,推进主导产业集群之间的协作融合。特别要结合我省汽车、石化、食品等支柱优势产业,促进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和生物化工等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 

  五、加强市场培育,促进民营主体发展。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培训。着力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和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加强蓝领培训、继续教育和实训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加强高层次创业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引进工作。建立企业家、创业者交流合作平台。组建企业家俱乐部,为企业家搭建起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也为创业者搭建与企业家交流平台,总结交流创业经验,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建立企业家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企业家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六、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突出抓好融资担保能力提升。进一步深化政银企保合作,依托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加强金融产品与项目推介,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着力推进“万民创业小额贷款”、“成长型企业融资”、“园区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全面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担保能力、防控行业风险,依托品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积极推动直接融资,依托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载体,推动股权融资等业务的拓展;创新融资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工业集中区、支柱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链融资、互保池等集群融资业务。 

  七、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突出抓好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园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省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窗口服务平台与省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为中小企业开展在线服务、呼叫服务和窗口服务。推动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电子商务、事务代理等十大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八、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抓好政策制定和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分工,深化、细化、实化《意见》条款内容,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到实处。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省、市(州)、县(市)三级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组织领导。建立跟踪调度机制,针对《意见》中所明确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开展落实情况的季调度,客观反映全省上下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成果,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政策的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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