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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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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0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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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房俐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汇聚全省人民力量,以推动实施“三个五”战略,推动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新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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