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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7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房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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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7 11:05:00

字号:【  大      】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常委会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领域、重大改革、重要民生方面立法。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16件,通过9件;批准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州、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6件;对15个立法项目开展了立法调研。全国第二十二次地方立法会议在我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作了重点发言。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立法任务,制定《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法治支撑;制定《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注重从源头对社会关注的燃煤、秸秆焚烧、汽车尾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进行治理;制定《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保障人民健康;修订《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把科学、合理、高效利用能源纳入法制轨道;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对中小企业发展、长白山保护、技术专利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为条例的制定出台打基础。

  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工作坚持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开展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对照盘点、填补空白”工作,对现行有效的19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21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为落实省委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市的工作安排意见,修订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梅河口、公主岭两市出席省人代会组团形式予以确认,从法律规范层面确保省委重大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为深化农村改革,对黑土地保护开展创制性立法,开展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

  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能力。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地方立法格局发生新的变化,省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这一变化,积极推动设区市的立法工作。目前,全省设区的市已实现立法机构同步设置、立法指导分类推进、立法培训有序展开、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全年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3件,呈现良好开局。对我省“一州三县”民族立法工作开展全覆盖调研,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联系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地方立法,起草了《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

  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直接听取基层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参与。积极拓宽法规起草渠道,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筹建地方立法工作及信息平台,提高立法工作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提高地方立法专业化能力。

  二、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

  遵循省委的要求,常委会把依法监督的重点聚焦到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聚焦到推动“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的开展上、聚焦到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18次,审议书面报告25项,并加强依法监督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

  突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对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对全省科技创新情况开展视察,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动力支撑;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调整预算,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对农民增收情况开展视察,在完善农业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一法一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对残疾人保障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突出法治吉林建设。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对13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相关工作制度,完成了本年度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全省法院实施立案登记改革的报告和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报告,推动审判、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转办,做到受理信访零推诿、办理信访零积压、处理信访零差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贯彻省委重大决策,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议,推动服务业发展形成合力;听取审议“六五”普法基本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公民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行为,以法律为武器维护权益。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精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199人次。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落实省委转发的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在换届工作中,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工作指导;严明换届纪律,坚决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常委会组成4个督导组,先后两轮深入各地督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9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10月底前完成乡镇换届选举;11月底前完成县(市、区)换届选举。全省县乡换届依法有序、选举风清气正。

  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县级人大设立了法制、财经等专门委员会,充实了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加强了县乡人大工作人员队伍,推进了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提高了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四、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事关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先后5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56人次开展集中视察,组织182名省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部分地级市的省人大代表围绕重点企业发展开展异地交叉视察。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4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充分发挥代表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做好代表履职保障。重视代表组织建设,全省98%的街道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机构,681个社区、972个村设立了代表之家。对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编发《代表之声》,建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及时反映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对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所有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对提出的241件建议,常委会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明确办理期限,改进评议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启动二次交办程序,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887%。

  扩大代表的立法参与。健全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分专业、分重点参与地方立法的工作机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立法项目,邀请有关省人大代表作为法规案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起草、调研和论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培训,引导代表掌握审议法规案的重点,提高审议水平。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增强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素质。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完成了专门委员会党支部改选,全部由主任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全面支持、保障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和接受党内监督,带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理论、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专门委员会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规定;重视和支持专门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履职服务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深入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选调、在职培训制度,干部成长机制不断完善。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学习风气、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动力、活力、合力明显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常委会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落实办法(试行)》,实行重点工作落实清单制,加强对重点工作办理和完成情况的督察,全面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

  一年来,常委会对外交往工作也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对我省的视察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接待外国地方议会代表团和其他团组5批43人次,组织出访团组6个。加强与东北亚地区地方议会的联系,出席了第七届东北亚地区地方立法论坛,完成了第九届海外华人专业人士恳谈及项目对接会的接待工作。

  过去一年,全体代表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胸怀全局、心系人民的使命担当,彰显了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聚了积极应对挑战、奋力实现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辛勤而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相关制度还有待健全,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仍需不断完善。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

  2017年,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胜利召开,也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为全省深入实施“三个五”战略,为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016年10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巴音朝鲁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作出重要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要深入贯彻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依法履职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以服务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引领,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围绕2017年全省的重点任务,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为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围绕科技创新,做好专利条例、技术市场条例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立法和调研工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推动民生改善,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并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食品安全条例、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项目的调研工作,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支持和指导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州县行使好地方立法权。

  (三)以推动落实省委重大决策为目标,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和审议全省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报告,对农业机械化“一法一例”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绿色发展,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状况及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对湿地保护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打造新的优势产业,听取和审议全省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保障改善民生,对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学前教育及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情况,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打造诚信环境,听取和审议省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支持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通过有效监督,保证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助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的推进、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

  (四)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为原则,依法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省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努力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更加规范、更有质量、更加有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履行选举任免职能,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省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人选经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

  (五)以凝聚吉林全面振兴力量为重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对基层情况了解最直接的独特优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落实好直接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比例,继续抓好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六)以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质量为目的,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凝神聚力。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把握时代新特征、探索工作新规律、开创事业新局面。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和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机关动力、活力、合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重任艰巨光荣,人民期盼殷切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实现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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