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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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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5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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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永林出席会议,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亚忠主持会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预算工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副厅长高玉红汇报的《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张宝政汇报的《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范强汇报的《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预算委员会认为,通过审计整改报告,反映出审计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议在科技专项审计整改方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剖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式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对审计整改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惩戒警示作用,切实提升整改效果。建议在报告中增加未整改问题的原因、下一步整改计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与去年同期对比等内容,体现整改效果,推动整改落实。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议要完善报告内容,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中增加2020年国企改革情况有关内容,在报告后附国有企业名录;在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后附我省矿泉水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报告。要重点研究经营性国有资产功能定位,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焕发国有企业活力。

  会议决定,请相关部门结合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负责同志表示,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定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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