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省长吴靖平作的《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我省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后,首次亮出国有资产“家底”。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我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4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初步向全省人民报告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
截至2017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367.43亿元,负债总额8461.23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6433.1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372.96亿元,负债总额4766.55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46.66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384.92亿元,负债总额2224.27亿元,净资产总额3160.65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国有土地794万公顷,已发现矿产150种,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98.83亿立方米,国有林地面积669.04万公顷、森林面积606.32万公顷、森林蓄积7.89亿立方米;共有湿地面积99.8万公顷。
(预算工委综合处 尹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