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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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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9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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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工作获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改革。2017年底,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全面部署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朝鲁书记和俊海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切实把这一重要制度落实好,有力促进我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省委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10月底前出台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工作,及时向省委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领导批示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预算工委积极组织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就我省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建立报告制度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起草、调研、论证、提请审议等各项工作,确保我省报告制度及时出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顺利进行。2018年7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8月,省委印发《工作办法》(吉发〔2018〕24号),吉林日报全文刊发,公布施行。《工作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建立,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工作办法》规定,省政府应当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将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2018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作的《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向全省人民亮出我省国有资产“家底”。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成果,推介各地各部门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委改革办组织开展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预算工委牵头开展的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工作,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当年得到贯彻落实,历经报送、初选、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被评选确定为55个优秀案例之一。

  

  

  (预算工委综合处  金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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