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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19年决算和2020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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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3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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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28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谢忠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吉林省2019年财政收支决算和2020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决算情况 

  201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比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下降19%;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949.93亿元,收入总量为3249.7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同比增长13.8%;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480.66亿元,支出总量为3249.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06亿元,占23.7%;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5.24亿元,占2.3%;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066.12亿元,占63.6%;上解中央支出、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结转下年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共339.3亿元,占10.4%。收支总量相抵,省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以下简称“原报告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减少0.05亿元,主要是因为以下变动:1)收入方面,在库款报解整理期中央分配我省的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0.0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减少0.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0.39亿元,返还性收入减少0.52亿元),净减少0.05亿元。(2)支出方面,上解中央支出减少0.86亿元(主要是中央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扣款、增值税“五五分享基数考核上解等项资金的减少);结转下年支出减少0.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18亿元,净减少0.05亿元。 

  省级预算安排预备费8亿元,执行中实际动用1.23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对口支援、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扩面提标等支出。省级预备费结余6.77亿元,加上超收收入9.6亿元,以及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34.03亿元,共计50.4亿元,均按《预算法》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地方级收入1116.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同比下降10%(剔除减税降费政策和一次性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2.1%。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3397.32亿元,收入总量为4514.2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3.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同比增长3.8%。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580.85亿元,支出总量为4514.2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全省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51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同比下降62%。加上专项债务收入380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3.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4.9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18.5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同比下降59.2%。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8.51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364.4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16.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7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5.25亿元,完成预算的137.3%,同比增长19.2%。加上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余、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513.68亿元,收入总量1178.9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951.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同比增长26%。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53.27亿元,基金总支出1004.7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4.1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24.1%,同比下降1.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减去中央财政清算收回去产能转移支付资金等1.07亿元,收入总量1.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6亿元,完成预算的23.8%,同比下降77.9%;加上调出资金0.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8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6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76亿元,完成预算的840.3%,同比增长2.4倍(主要是长春市转让国有股权增加的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76亿元,减去中央财政清算收回去产能转移支付资金等1.07亿元,收入总量17.4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74亿元,完成预算的33%,同比下降69.2%。加上调出资金16.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6.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4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39.3%,同比增长47.7%。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43.78亿元,收入总量为617.4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47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44.7%,同比增长55.8%。收支相抵,结余145.53亿元。上述收支数据与原报告数均有变化,主要是原报告数中的收支数据是社保部门提供的预计数,此次报告为实际决算数。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1768.07亿元,完成预算的71.2%,同比增长17.3%,完成预算比例较低,主要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位参保缴费工作和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尚未全部启动;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64.67亿元,收入总量为2832.7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711.1亿元,完成预算的67.2%(原因同上),同比增长32.9%。收支相抵,结余1121.64亿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292.41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37.29亿元,同比减少0.52亿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55.12亿元,同比增长8.5% 

  省财政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66.12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税收返还80.08亿元,与上年持平;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986.04亿元,同比增长4.8%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44.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02.43亿元,专项债务1442.4亿元。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比国家核定的限额低477.87亿元。 

  政府债务结构,省级政府债务余额839.26亿元,占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9.3%;市(州)级政府债务余额2072.16亿元,占47.7%;县(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433.41亿元,占33% 

  政府债务使用方向,用于市政建设1091.66亿元,占政府债务余额25.1%;保障性住房689.24亿元,占15.9%;土地储备678.7亿元,占15.6%;公路建设531.82亿元,占12.2%;农林水利建设251.11亿元,占5.8%;铁路建设146.11亿元,占3.4%;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113.89亿元,占2.6%;教育、文化、医疗以及其他领域等842.30亿元,占19.4%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19年全省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254.01亿元,其中本金116.93亿元,利息137.08亿元。 

  (七)财政收支结构。 

  1.财政收入结构特点。一是从收入种类看,税收占比相对稳定。2019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的71.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全国地方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2019年,我省税收占比居全国各省第16位。二是从收入级次看,省级收入占比较高。2019年全省地方级收入中,省级占26.8%、市州级占52.6%、县市级占20.6%。与东北地区其他省相比,我省省级收入占比低于内蒙古(30.6%),高于辽宁(4.8%)和黑龙江(23.8%)。三是从收入区域分布看,收入集中于长春、吉林两地。2019年,长春市和吉林市的收入分别占全省的35.6%6.8%,其他市县均未超过3%。四是从税收的行业来源看,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17.9%)、汽车制造业(12.3%)、金融业(10.6%)、批发零售业(10.2%)、建筑业(9%)等五大行业,其他行业均不超过5% 

  2.财政支出结构特点。一是支出重点用于保障民生投入。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的落实。全省对民生的投入达到3155.7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0.2%。二是支出优先保障工资和运转经费。2019年全省用于工资和运转经费支出为2103.9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53.5%。三是支出半数以上源于中央支持。2019年中央对我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2292.41亿元,占全部支出来源的50.8%,有效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发展。四是从支出功能看,我省支出集中于社会保障、农林水、教育、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一般公共服务和卫生健康等领域,合计占全部支出的3/4左右。 

  (八)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的各项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和各预算部门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查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为人大开展审查监督工作创造条件。着力完善服务人大审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时报告财政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等,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二是努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省各级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保障对重点支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为30项,项目数比整合前下降59.5%,除科技创新等个别专项资金外,对其他专项资金统一压减20%。三是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举借的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定期开展全省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市县进行预警和提示。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将化债情况纳入对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和县域经济振兴发展考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9年是我省经济发展极为艰难的一年,外部环境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多重矛盾困难交织叠加。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共克时艰,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保障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陆续落地、上年一次性收入基数较大等因素影响,全省地方级收入大幅减少。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增幅均高于财政支出平均水平。 

  (二)支持经济稳增长成效初显。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全年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322亿元。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省财政共筹措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70.8亿元,保障了全省公路、铁路、机场和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等一大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领和撬动作用,母基金规模达到57.4亿元,参股子基金数量达到33支,支持范围覆盖农业、科技、医药、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三)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省财政筹措拨付专项扶贫资金25.9亿元,同比增长5.1%,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控财政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对风险指标超过国家警戒线的进行预警和提示。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的实施意见》,完成了全年隐性债务化债目标。紧紧围绕支持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任务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全省筹措拨付各项生态环保资金147.97亿元,同比增长22.5%,为建设青山绿水美丽吉林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2019年,我省连续13年将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民生,省政府年初承诺的各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各项财政资助政策。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完成四类重点人群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五)财税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制定印发《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预算管理进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新阶段。积极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和交通等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研究推进收入划分改革,明确省与市县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保持不变。统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施财政运行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运行态势研判,确保财政运行保持平稳。 

  2019年我省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1.“三保”压力日益增大。 

  受多方因素综合影响,我省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财政库款紧张,有潜在的支付风险。2019年,按国家标准和保障范围计算,“三保”占可用财力的64.5%。有9个县(市)的占比高于80%,分别为榆树市、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临江市、长岭县、乾安县、龙井市和汪清县。部分县(市)个别月份的库款保障水平达不到国家最低库款保障要求,维持“三保”等日常支出需求比较困难。 

  2.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2019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尽管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均有效管控在国家规定的风险预警线以内,但仍有辽源市本级、松原市本级、图们市等3个市县被国家风险预警,长春市本级、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四平市本级等17个市县区被国家风险提示。由于各级财政支出结构日益固化,导致可调控财力逐年减少,加之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部分市县对到期的政府债务本息难以按时足额偿还,给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3.预算绩效改革需要加快推进。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部分已制定的办法还需重新修订完善。二是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指标体系,未能覆盖全部项目支出。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硬性约束,尚未实现实质挂钩。四是多数预算部门尚未建立清晰明确的内部分工及工作流程,内部各处室间权责不清,且普遍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需要。五是市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不均衡。一方面长春市、延边州、通化市等地工作成效较为显著,另一方面部分市县人员力量薄弱,工作推进相对较慢。 

  对上述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全省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快速恢复,企稳向好态势明显。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全面加强收入管理,突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省预算执行态势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级收入533.25亿元,同比下降8.7%。分类别看,税收收入380.9亿元,同比下降9.7%;非税收入152.35亿元,同比下降6%。分级次看,省级129.98亿元,同比下降12.1%;市县级403.27亿元,同比下降7.5%。全省财政支出1734.98亿元,同比下降6.1%。分级次看,省级315.57亿元,同比下降11.6%;市县级1419.41亿元,同比下降4.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运行的主要特点: 

  1.地方级收入完成预算序时进度。全省地方级收入完成预算的50.3%,快于序时进度0.3个百分点,快于上年同期进度3.2个百分点。在当前困难局面下能够超序时进度,一方面是预算安排较为稳妥。年初,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在上年收入下降10%的基础上,将今年收入预算安排为下降5%;另一方面,随着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暖,为财政收入稳步回升提供了有力支撑。再加上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快速反应、措施得力,通过创造性的开展全省财税联合会商,指导各地各部门科学规范组织收入,扭转了疫情刚发生时收入急剧下滑的严峻态势,确保了全省财政收入平稳运行。 

  2.主体税种降幅明显收窄。当前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前5月,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1%,降幅比前4月收窄5.6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8.1%,降幅比前4月收窄17.1个百分点。随着工业生产形势不断好转,效益水平显著恢复,上半年全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同比下降20.4%3%16.1%,降幅比前5月分别收窄25.74.1个百分点。 

  3.县(市)收入形势好于市(州)。县(市)级财政收入增长2.9%,增速高于市(州)级14.3个百分点。39个县(市)中25个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64.1%10个市(州)中5个收入正增长,增长面为50%,县(市)收入明显好于市(州)。 

  4.重点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全省财政支出降幅低于地方级收入2.6个百分点,完成预算的50.1%。其中,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支出同比增长82.8%,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粮油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支出进度快于全省财政支出平均水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92亿元,完成预算的49.8%,同比增长23.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33.4%的拉动。分级次看,省级5.8亿元,完成预算的28%,同比下降39.5%,主要是彩票销售收入和车辆通行费大幅下滑的影响;市县级342.12亿元,同比增长25.9%,主要是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等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拉动。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1.29亿元,完成预算的44.6%,同比增长80.9%,主要是使用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较多的拉动。分级次看,省级41.42亿元,完成预算的78.1%,同比增长4.8倍;市县级359.87亿元,同比增长67.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同比下降31.7%,主要是上年同期长春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缴纳投资利润,基数较大的影响。其中,省级30万元,完成预算的0.1%,同比增长2.8倍,主要是上年同期基数较小。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64万元,完成预算的0.2%,同比增长47.2%。其中,省级390万元,完成预算的2.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1.97亿元,完成预算的22%,同比增长12.5%。其中,省级200.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2%,同比增长82.5%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50.22亿元,完成预算的23.4%,同比增长23%。其中,省级155.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同比增长91.8% 

  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平稳,但仍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级收入仍处于下行区间。虽然地方级收入在上半年超额完成预算的序时进度,但受上年减税政策翘尾,疫情影响仍在延续,以及集中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全省地方级收入仍处于下降区间,低于预算增长预期3.7个百分点。二是收入结构亟待优化。全省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占71.4%,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49个市县中有17个税收占比低于50%8个低于40%。全省税收收入中,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占59.4%,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三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大幅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同时,支持“六稳”、“六保”工作资金刚性需求不减,全省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更为明显。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今年全省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为164.1亿元,同比增长19.7%,预期增幅远高于财政支出平均水平。与此同时,部分市县还面临化解隐性债务、消化财政暂付款、解决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资金压力,财政平稳运行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四、今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一)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省各级财政筹措资金30.1亿元,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各类经费需要,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全面出台各项保障政策。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由财政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53项,范围涵盖医疗救治、减税降费、稳定就业等多个方面,为统筹推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资金监管措施规范严谨。及时制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报告机制,加强省市县间的沟通协调和指导监督,督促市县落实资金保障责任,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多措并举支持复工复产和复业复市。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全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梳理相关政策,逐条列出落实时间表、路线图,为推动政策落地提供抓手。协调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为重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相应保障。二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预计将为我省企业减轻税费负担277亿元左右。其中,降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征收率,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税政策,预计减负74亿元;落实免征2020年全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策,预计减负2.6亿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减负1.5亿元;落实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减免缓返降”系列政策,预计减负189亿元;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预计减负近10亿元。三是发挥财政金融组合效用。对各类重点保障对象给予补贴支持,对纳入全国性名单中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利率50%的贴息,对新冠肺炎患者发生展期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继续给予全额贴息,对省内企业自年初以来用于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新增贷款给予不低于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省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自年初以来开展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2.5%的担保费补贴。引导金融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增大吉林银行存款规模,提高其信贷投放能力;协调省属金融企业捐赠防疫物资,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企业的防护需求;支持1000家中小微企业购买政策性复工防疫综合保险,用4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撬动40亿元的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预拨1.22亿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先行用于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财政支持政策。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今年2月份,及时出台适度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有关政策,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将房屋租金减免范围扩大至个体工商户、养老机构、民办幼儿园等机构组织。截至目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租金3500余万元。五是扩消费拉内需对冲疫情影响。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以事后奖补形式支持市县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截至6月末,省财政已预拨奖补资金2.1亿元,预计带动市县政府出资4.8亿元,对我省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复业复市、促进消费回暖、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盯紧目标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省组织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对疫情暴发初期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不利局面,省财政按照“科学研判、统筹推进、定期调度、精准发力”的工作思路,牢牢盯紧年初预期目标,将全省组织收入工作“图表化”、“清单化”,通过完善财税联合会商、省财政与省直执收部门联合会商、省对市县协调督促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强化对财政收入数据的科学分析和预研预判,全面强化内外部、上下级沟通协作,全面强化关键时点数据调度,全面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税源的情况掌握,全面强化对异常情况的预警提示。今年23456月全省各月收入增速分别为-39.7%-10.3%-22.6%9.7%2.6%,总体上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回升。 

  (四)扛起财政支持三大攻坚政治责任。 

  一是坚决扛起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上半年,筹措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亿元,比上年增长21.2%,为全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持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截至6月底,已整合资金23.6亿元。不断强化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补齐脱贫攻坚短板。二是坚决扛起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的政治责任。上半年,省财政筹措拨付生态环保资金79亿元。通化市被国务院评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5个地区之一,获得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奖励。省级筹措拨付专项资金8亿元,支持辽河、饮马河、查干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等林业重点工作。长白山区域和松花江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成效初步显现,获得财政部试点绩效评价“良好”等次。修订《吉林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进一步加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力度。三是坚决扛起财政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责任。省财政把全力支持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保”审核备案等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制订应急方案。精准测算各县财政收支缺口,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根据各市县财力状况、风险水平、举借额度等,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进行评估,严控高风险市县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审慎稳妥开展隐性债务化解。 

  (五)精准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年初以来,为加快政府投资预算执行,省财政采取提前下达和“先预拨后清算”等方式,筹措拨付资金326.5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铁路、公路、重大水利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今年我省获得9个国家服务业发展综合示范县市名额,比2019年增加6个,预计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35亿元,比2019年增加0.75亿元。三是大力推广应用PPP模式。认真开展项目自查清理、风险排查和规范整改工作,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前谋划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截至目前,我省PPP项目库共有项目165个,投资额2947亿元,其中,示范项目29个,投资额629亿元。 

  (六)扎实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上半年,省财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扎实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省级部门设置预算绩效目标一级项目750项、二级项目4600余项,实现全覆盖。加强绩效目标公开力度,将部门预算所有一级项目绩效指标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组织开展2019年度181个部门预算重点项目、22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进一步扩围增面。三是谋划全省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建立省市县联动推进工作机制,确定长春市等10个重点联系市县,从制度建设、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等方面,对市县全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指导。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聚焦积极财政政策,确保政策资金精准落位。 

  一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级逐户抓好落实,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稳住市场主体,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夯实财税收入基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纳税人开展专项辅导,确保纳税人能用政策、会用政策。进一步加大督导核查,强化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确保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的拨付使用。目前,财政部共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97亿元,支持力度非常大。为了用好债券资金,下半年,我厅将对各地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实行每半月通报一次的制度,督促各地高标准谋划项目,重点谋划对产业发展和就业带动力强、投入和产出能够覆盖以及能够解决债券收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并对专项债券项目采取清单化管理,研究制定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工作目标,落实地方和各部门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台账化、销号化管理,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此外,强化发行评审工作,督促各地尽快将债券额度对应到具体项目,及时完成发债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确保新增债券早日发行使用。三是落实好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截至630日,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305亿资金已全部下达市县基层,占应直达资金的100%。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资金直达民生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进一步夯实直达资金监控基础,系统梳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做好系统建设、数据转换和数据收集反馈工作,加强对资金的动态监测。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花钱问效,无效问责。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将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二)聚焦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中央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能够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预算资源的统筹调度能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2019年,我省被财政部确定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第二批实施地区,各级领导高度关切,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我厅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下半年,我们力争预算系统测试上线,完成国库系统测试,初步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在支撑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提高财政支出效率、防范财政风险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各行业、各类别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将绩效管理覆盖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对省级部门预算所有一级项目开展绩效监控,推动市县在2022年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聚焦“六稳”“六保”,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履行财政保基层运转职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拓宽保障基层运转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向困难县(市)资金倾斜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市县财政库款监测,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资金,全力保障基层运转支出需要。二是支持做好保障居民就业工作。积极筹措拨付资金,落实好普惠性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落实好失业保险降费和稳岗返还政策,积极支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努力提升居民就业水平。三是支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加强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的衔接,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继续落实扩大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保障范围政策。四是全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强化部门协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五是全力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扩大畜产品和蔬菜生产规模。六是支持市场供应链稳定。推动重点企业复产达产达效。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拓展产需供应链条。运用好财政补贴政策,提升物流畅通水平。 

  (四)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履行财政经费保障职责。 

  继续保障好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主动配套跟进,落实好资金支出责任,强化资金调度和监管。充分发挥抗疫特别国债政策效应,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对标财政支持复工复产施工图上的政策要点,落实举措和时限要求,逐项梳理、逐项调度、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复工复产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聚焦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 

  下半年,随着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协同发力,对财政的支撑作用将更加明显。我们将紧紧把握当前机遇,进一步收窄收入降幅,力争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一是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保障财政收入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完善财税联合会商机制,形成组织收入的部门合力。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二是促进财政支出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相关市县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债券资金项目,抓紧拨付债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项目早建成、早见效。三是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及时做好资金调拨和资金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xls
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说明.docx
2020年上半年执行情况(附表).xls
2020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附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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