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亚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法律规定,预算委员会对省政府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的《关于吉林省2023年决算的报告》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省本级决算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6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增加3.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增加58.6亿元,详细情况在决算报告和草案中已作出说明。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3年省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本级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决算报告和草案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批准2023年省本级决算(草案)。
2023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当前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财政收入规模小,税收占GDP比重低,“三保”保障、编外人员、城市运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有的部门和市县财经纪律松弛,存在预算约束不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为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增强预算约束
健全预算制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落实预算法定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各地违规新增暂付款。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三公”经费和编外人员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
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优化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机制,确保各项税费优惠落实到位,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综合运用专项资金、一般债、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投资基金以及财政补助、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充分体现财政支出的政策效果。依法依规有效组织收入,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统筹各种资金、资产和资源,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扩大有效投资,为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三、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确保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度推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健全“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促进财政平稳高效运转。统一预算分配权,健全优化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各项举措,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不断压降债务风险。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健全政府债券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加快推动各地专项债券项目开工建设,尽快落实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
五、大力促进审计整改
加大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绩效、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将推动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注重协同联动,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查、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