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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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04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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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7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吉林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景俊海省长、吴靖平常务副省长等领导在各专项审计报告中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列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责成省政府督察室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省审计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对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各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省财政厅结合2019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论证,细化各类项目资金,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省发改委组织各部门提前开展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申报,确保投资计划能够按时限提报财政部门,纳入到当年部门预算。

  2.关于专项转移支付未提前告知下级政府问题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在部署和落实预算编制工作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中央和省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告知力度,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论证、评估和审核等工作,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能够提前下达到各市县。

  3.关于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的紧急通知》,对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出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要继续优化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流程,进一步压缩预算资金下达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要求相关部门要科学准确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尽早提供政府性基金分配计划,各项基金支出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重新修订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要求主管部门根据预算收入缴库情况,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58.1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强化预算执行支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结余资金未编入下年度部门预算1294.4万元问题,已将结余资金上缴省财政和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管理。

  二是违反财经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扩大开支范围112.4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通过追回超范围报销款、停止发放加班费和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对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和应缴未缴车辆拍卖款等收入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拍卖等收入上缴财政56.6万元,其余45万元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催缴。

  三是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未经批准处置资产或资产闲置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履行资产出租审批程序、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和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整改1454.9万元,其余228.6万元正在履行审批手续;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行整改。

  (二)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60.2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已将培训费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对超标准收取体检费、住宿费36.9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及时清退多收费用和调整账目进行了整改;对应计未计高校助贷工作经费139.6万元问题,已经进行了账务处理;对贷款闲置的问题,相关高校已将7000万元闲置资金及时归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6个市县未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网络公示平台与目录信息变更不同步的问题,各市县通过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方式进行了整改;5个市县投资项目审批超出法定时限的问题,各市县已经制定完善了审批制度;11个市县应退未退保证金3055.8万元、超标准收费43.4万元的问题,各市县认真核查收费情况,已清退了保证金和超标准收费;6个市县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未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问题,各市县及时补录相关企业信息,并建立完善登记制度。

  (二)扶贫政策措施和资金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关于14个县1695人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或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各县政府通过重新核查,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1354名人员全部清退;23个县学杂费减免、高中助学金补助等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各县政府认真清查核实,及时补发应享受人员补贴,追回了不符合发放标准的补贴资金;7个县扶贫受益对象不精准,非建档立卡户享受扶贫政策和补贴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重新与贫困户签订合同,追回违规发放的扶贫资金,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2.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关于5个市县改变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用途641.7万元的问题,已经收回资金,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22个市县滞留、闲置扶贫资金问题,各市县通过收回部分闲置资金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方式整改1.9亿元,其余1825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7个市县26个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各市县已经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9个县个别单位和村镇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虚报冒领村医工资和公款私存的问题,已追回套取和虚报冒领的扶贫资金80.2万元,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项目实施绩效不佳问题整改情况。关于15个县69个扶贫产业化、基础建设项目应开工未开工的问题,各县政府通过加快项目进度,变更扶贫项目和收回项目资金等方式全部整改;22个县54个扶贫产业化、危房改造项目应完工未完工的问题,各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15个县30个扶贫产业化、特色旅游项目因管护不到位等原因,没有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采取分户经营、调整建设项目等方式完成整改。

  截至10月末,各地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处理完结41件,有150人被追责问责。

  (三)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2个县通过政府部门或融资平台违规贷款1.3亿元的问题,各县政府已将贷款及时归还;3个县以抵押政府办公楼等公益性资产违规贷款11.2亿元的问题,已退回贷款1.29亿元,其余9.99亿元贷款资金已经用于项目建设,各县政府及时制定了债务化解方案;2个区政府违规担保2.88亿元的问题,已通过解除担保责任、偿还部分贷款的方式整改1.79亿元,其余1.09亿元因企业贷款未到还款期限未能解除政府担保责任。

  (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政府部门网站系统未进行有效整合等问题,省政府正在谋划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待省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运行后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关于14个县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8547套(户)的问题,已经通过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整改1490套(户),其余7057套(户),各县政府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10个市县30个已完工项目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各市县通过补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等方式整改65万平方米,其余63万平方米正在积极协调补办审批手续;7个市县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的问题,各市县通过补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方式整改1367套,其余7620套正在抓紧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关于8个市县未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户兑现补助资金的问题,各市县已发放资金1.41亿元,其余694.5万元待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及时补发;4个县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工程项目支出的问题,已追回工程资金127.48万元,其余838.95万元各县政府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追缴;43个市县195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补助、配租房屋的问题,已通过追回补助资金或取消住户保障资格等方式收回资金134.62万元,其余未追回的资金16.73万元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关于6个市县未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保障性住房支出资金的问题,各市县已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926.2万元;2个县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已到位配套资金7.2万元,其余1142万元因政府财力紧张,正在积极整改;10个市县房屋出售收入和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各市县已将售房收入上缴财政966.73万元,其余4751.19万元正在与财政部门协调补缴资金落实整改;14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贷款等超过1年以上未安排使用的问题,已经支付工程款4.5亿元,其余9.6亿元工程资金各市县已经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

  (二)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4个县106个项目未实施或建成后闲置2286万元的问题,已经通过重新申报项目、及时拨付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8个县19个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各县政府采取加快项目进度或重新选择项目等方式整改1330万元,其余124万元将根据工程进展拨付项目资金;2个县8个项目单位将资金用于偿还工程款、考察支出等问题,已追回项目资金和考察经费39.2万元。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3个县5个项目应完工未完工的问题,各县政府通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等方式进行了整改;2个县将3个项目工程违规转包的问题,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追究了有关人员责任;3个县5个项目因后续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设施损坏问题,各县政府通过重新修缮设施、建立维护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2个县7个项目未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责成施工单位重新施工、或在原有项目基础上修复。

  (四)农村厕所建设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7个县项目建设由政府直接选定施工单位的问题,省住建厅制定下发《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总体安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操作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个县未按约定提供配套设施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要求项目单位及时提供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安装到位;7个县农村厕所未达到验收标准或未验收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对建成的农村厕所完成验收1127户,其余351户待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后立即组织验收;8个县部分农村厕所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各县政府在尊重农户个人意愿的同时,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高标准农田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3个县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具体项目的问题,各县政府已将4038.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上报资金主管部门备案;4个县购买社会中介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各县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程序管理;5个县未建立后期管护监督机制的问题,各县政府已经建立完善了后期管护机制。

  (六)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9个市县26个新建、扩建项目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开工建设的问题,各市县通过加快项目开工进度和收回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8590.2万元,其余99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个市县8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各市县已经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了政府采购程序管理;2个市县10个项目未履行规划调整审批手续的问题,各项目单位正在申请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积极整改。

  (七)金融业发展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11个市县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放的问题,各市县政府已经下拨专项资金1004万元,其余94万元预计11月末完成整改;关于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不及时、未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问题,省金融办已提前发布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计划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的重要内容。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5个项目由于多计土石方工程量等原因多计(结)工程款的问题,已经全部扣回多计的工程款760.6万元;4个项目应招标不招标的问题,主管部门已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等方式进行整改;3个项目部分单项投资超概算未经审批的问题,已通过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677.2万元,其余4806.4万元正在补办相关手续;5个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经审批、建设用地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六、国有企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经营和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省金融控股集团再贷款公司违规超比例向企业发放贷款15.8亿元的问题,已通过收回贷款或起诉责任方等方式整改;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潜在损失1.05亿元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完成整改;省煤业集团下属3家企业破产或停产造成经营损失2029.6万元的问题,已经制定《应收账款清收补充规定》,逐年摊销清算费用;省煤业集团所属通化矿业公司向外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56亿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计未计收入的问题,已经通过调整账目、确认收入等方式整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少计营业收入,多计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完成了整改;省煤业集团等2家企业少计长期投资、多列费用的问题,通过调整账目已整改15.9亿元,其余3.4亿元待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后进行整改。

  从今年的审计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的601个具体问题,有562个已经整改,问题整改率93%;涉及金额191.2亿元,已经整改175.3亿元,金额整改率91.6%。但还存在一些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贷款、少计长期投资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和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深化成果运用,强化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加大整改结果公开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公开曝光,严肃责任追究,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分析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措施,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9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