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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5日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 2012-02-08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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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聂文权副主任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完成本届人大各项工作,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贡献,以民主法制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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