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吉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伟大建党精神的鼓舞下,全面推进“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稳定恢复、稳中向好,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和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减税降费效果明显,全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管理成效提升,可持续性增强,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全年预算,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4亿元,为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加59亿元,增长5.4%。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3956.1亿元,收入总计510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22.4%;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88.7亿元,占9.6%;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488.9亿元,占48.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7%,比上年同口径[]增加0.5亿元,增长0.0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1403.4亿元,支出总计510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72.5%;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7.3亿元,占5%;结转下年支出775.7亿元,占15.2%。全省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1%,比上年同口径[]增加8亿元,增长6.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3316.4亿元,收入总计3456.3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4%,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79.3亿元,增长42.1%,支出增加较多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市县级相应支出在省级列支,如剔除该部分,省级支出增长0.01%,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512.8亿元,支出总计345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27.3%;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4.7亿元,占3%;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812.6亿元,占52.4%;结转下年支出122.4亿元,占3.5%。省本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2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7亿元。
省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9亿元,执行中动用4.3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吉能集团社会保险欠费、新冠疫苗批签发和实验室建设、森林消防总队抗洪抢险装备购置、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应急电煤保障等支出。省本级预备费未动用部分4.7亿元,加上省本级财政收入超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64.9亿元,共计69.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安排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8.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8.4亿元,为预算的100.8%,比上年减少82.8亿元,下降8.1%,主要是中心城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1328.8亿元,收入总计226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占41.4%;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06.6亿元,占40%;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2.2亿元,占0.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9.7%,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32.1亿元,增长17%,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增加较多,支出相应增加。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671.8亿元,支出总计226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占70.4%;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6.3亿元,占7.3%;调出资金94亿元,占4.1%。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亿元,为预算的36.9%,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6.7%,完成预算比例较低,主要是年初编入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部分,执行中通过省与市县结算方式上解,未在省级收入执行数据中体现。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市县上解收入等949.3亿元,收入总计969.3[]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5%,比上年同口径[]减少0.7亿元,下降1.4%。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上解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922.8亿元,支出总计969.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占4.8%;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89.9亿元,占91.8%;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3.3亿元,占2.4%;调出资金1.7亿元,占0.2%。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4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亿元,为预算的229.2%,比上年增加4.5亿元,增长106.7%,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提高,以及个别企业股权出让增加的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13.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9%,比上年同口径[]增加0.4亿元,增长23.1%。加上调出资金11.4亿元,年终结余0.3亿元,支出总计13.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亿元,为预算的94.7%,比上年减少0.7亿元,下降18.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亿元,收入总计8.2[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2%,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19.7%。加上调出资金6.2亿元,年终结余0.1亿元,支出总计8.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015.8亿元,为预算的109.5%,比上年增长24.8%。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25.4亿元,收入总计3041.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042.9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19.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998.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242.9亿元,为预算的112.2%,比上年增长28%。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64.7亿元,收入总计1707.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298.8亿元,为预算的91.7%,比上年增长16.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08.8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488.9[]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21.1亿元,占93.3%;专项转移支付167.7亿元,占6.7%。省财政下达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812.6亿元,剔除上年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等因素,比上年增长0.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622.4亿元,占89.5%;专项转移支付190.2亿元,占10.5%。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债务收入1395.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收入488.7亿元(含外债转贷收入1.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906.6亿元。债务收入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和债务偿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发行新增债券982亿元,主要支持了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1330余个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发行再融资债券41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三是外债转贷提款收入1.4亿元,支持了白城市、白山市和延吉市的3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
2021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6259.3亿元(一般债3453.8亿元,专项债2805.5亿元),控制在国家核定我省的政府债务余额限额6668亿元以内。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1.支持稳增长促消费。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再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延续设备器具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精准出台省级税费支持政策,将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由5%降至国家规定下限3%;争取国家关税政策支持,大幅降低汽油机颗粒捕集器和松子的进口关税税率。全年减轻社会税费负担预计130亿元左右。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省级筹措拨付资金53.9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链“搭桥”、产业基础再造、工业升级改造、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及首台(套)奖补等5个领域24个项目建设和一汽改革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产业链水平。支持制造业创新载体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化改造,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融合发展。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增强活力。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国家政策的300万元提升至400万元,2021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78%,直接扶持创业者1.2万人,带动3.7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助力加快消费复苏。全省筹措拨付奖补资金6.1亿元,支持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助力举办首届吉林“98消费节”和中国新电商大会,抢抓冰雪旅游消费机遇期,扩大我省冰雪旅游消费规模。五是支持服务业提质升级。省级筹措拨付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商贸流通和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等重点领域。
2.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加大科技事业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撑作用,全省筹措拨付资金38.4亿元,重点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风险基金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大校、大所、大企”科研资源优势,助力筹建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人才政策(2.0版)和乡村人才振兴支持政策,省级筹措拨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2.7亿元,支持205个人才类项目,近1.3万人次享受人才政策红利。四是支持培育创新主体。省级筹措专项资金0.7亿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奖补。引导支持企业市场开拓、人才培育、孵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维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3.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筹措拨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369.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重大水利和民生工程等新建续建重大项目。一是铁路建设方面20.8亿元,主要是沈阳至白河铁路建设13.5亿元,长春至白城铁路提速工程2.2亿元,敦化至白河铁路等融资贴息5.1亿元。二是公路建设方面141亿元,主要是松原至通榆、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集安至桓仁等高速公路建设76.9亿元,松江河至泉阳(抚松县)、三道沟(浑江区)至错草(临江市)段等国省干线建养44亿元,全省农村公路建养17.3亿元等。三是机场建设方面0.2亿元,支持和龙金达莱机场和长白山机场建设。四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41.8亿元,主要是饮马河、伊通河等主要支流防洪薄弱环节治理14.5亿元,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12亿元,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1.3亿元等。五是污染治理方面24.3亿元,主要是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2.6亿元,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1.2亿元,长春市、辽源市、四平市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3亿元等。六是农业农村方面40.4亿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1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6亿元,乡村振兴产业和现代种业发展基金2.5亿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亿元等。七是保障性安居方面58.2亿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39.2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7亿元等。八是社会事业项目方面8.3亿元,主要是数字吉林建设3.5亿元,省文化活动中心、美术馆、近现代史展览馆建设3.3亿元等。九是其他重点项目建设方面34.3亿元,主要是延边大学医学科研实训中心、长春师范大学异地新建等教育强国推进工程4亿元,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等卫生健康领域6.4亿元,双辽市、梅河口市、磐石市等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改造等2.2亿元。上述重点项目,使用中央基建投资和中央专项资金191.6亿元,省级预算安排177.8亿元(含政府专项债券13.8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7.9亿元)。
4.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47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打好种业翻身仗;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装备主体建设,推动提高全程农机化水平;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以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助力全省粮食产量实现807.8亿斤。二是支持打造农业十大产业集群。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1.8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三是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2.6亿元,调整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四是大力支持肉牛产业。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7.4亿元,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肉牛全产业链建设。五是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4.1亿元,在21个市县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增强广大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其中对全省脱贫户开展“6+N+1”产业保险[],保费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六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千村示范工程”、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清洁行动等;田园综合体、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三个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5.支持推进生态强省。省级筹措拨付生态环保专项资金92.5亿元,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一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3亿元,支持实施废弃秸秆无害化处置补助政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治理,辽源市被国家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持续支持辽河、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全流域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全国率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保护好吉林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二是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12.5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保护环境和改善民生,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按期完工,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支持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是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68.7亿元,持续推动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东辽河流域国土绿化项目获得国家首批试点示范资格,支持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
6.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支持落实民生实事。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9.5亿元,聚焦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支持省政府确定的50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二是支持就业优先政策。省级筹措拨付资金41.9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帮助企业留工稳岗。三是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2.5亿元,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落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四是支持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级筹措拨付资金652亿元,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待遇政策,确保689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支持改革完善医药卫生体制。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33.7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医保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50元提高到580元。六是支持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省级筹措拨付资金84.2亿元,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红十字、老年人等事业发展,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2%和22%,将残疾、烈属、孤老三类人群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升至最高限。七是支持提高全省防灾减灾救灾水平。省级筹措拨付资金4.6亿元,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应对多轮强雨雪、寒潮、大风极端天气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在继续执行现有疫情防控财政相关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60%补助,对派往疫情较重地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再提高一倍。2021年,全省筹措拨付资金39.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救治、人员补助、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支出;归集新冠疫苗接种专项资金19.4亿元,为全省居民累计接种疫苗4100余万剂次提供有力支撑,筑牢全民免疫屏障。同时,协调省和长春市担保集团,帮助我省新冠疫苗生产项目取得贷款10亿元,并给予财政贴息,提升东北区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8.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采取强化预算安排备案审核、财政运行监测、重点县(市)监控、完善预警机制、科学调度库款、加大财力下沉等措施支持市县做好“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2021年,省对市县下达转移支付1812.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加10.2亿元,有效确保市县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三是支持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全面系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压实国有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加财政金融发展基金规模,为省内重点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26亿元,补充18家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9.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国防、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收入范围,适当增强省级统筹保障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2021年省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压减8.6%,取消和压减省级专项资金11.6亿元。三是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中央财政37项和省级26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范围,涉及资金1293亿元,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四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贯通了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为主线的财政业务管理流程,实现核心业务无缝衔接。五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13项新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额度、专项资金设置年限挂钩。
2021年我省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愈发明显。我省财政收入规模小、增量少,而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收入结构有待优化。2021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比重为70.8%,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有所上升,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还本付息支出规模逐年增加,地方政府面临偿还债务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双重压力。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时期承上启下、实现吉林振兴新突破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省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盘没有改变,但外部环境错综复杂,经济恢复基础不够稳固,经济平稳运行仍面临不确定性。从财政收入看,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政策性减收影响仍将持续,同时疫情防控、保煤供电、房地产预期不稳等,都会对收入产生影响。从财政支出看,支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支出提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都需要持续加大投入。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预算安排仍处于紧平衡状态。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深入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大财力下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进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二是支出预算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存量和增量财政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投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政策和标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三是政府债务要合理适度、防范风险,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是资金管理要提升绩效、强化约束,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流程,健全绩效约束机制。
(二)2022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151.7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431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27%;政府一般债务收入508.8亿元,占11.8%;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157.5亿元,占50%。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3.1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增长1.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和预备费等465.5亿元,支出总计431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89.2%;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6.7亿元,占9.4%。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与上年持平。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959.6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3099.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0.7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增长1.4%。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上解中央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备费等2088.9亿元,支出总计3099.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32.6%;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1亿元,占2.7%;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546.7亿元,占49.9%。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7.7亿元,比上年下降16.1%,主要是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收入等738.6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1526.4[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占51.6%;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94.7亿元,占19.3%;中央转移支付收入7.4亿元,占0.5%。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5.7亿元,比上年支出下降31.3%。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430.7亿元,支出总计1526.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占71.8%;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3.5亿元,占14%;调出资金89.5亿元,占5.9%。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5.6%,主要是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政策增加的收入。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和市县上解收入等323.3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376.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亿元,比上年下降36.9%。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347.2亿元,支出总计37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占7.8%;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94.5亿元,占78.2%;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2.4亿元,占5.9%;调出资金12亿元,占3.2%。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5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比上年下降31.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1.3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比上年下降57%。加上调出资金6.3亿元,支出总计7.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亿元,比上年下降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1.2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4.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比上年下降60.7%。加上调出资金3.4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9.6亿元,比上年增长0.2%。加上滚存结余收入998.3亿元,收入总计3017.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98.3亿元,比上年增长2.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919.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84.6亿元,比上年增长3.4%。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08.8亿元,收入总计1693.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25亿元,比上年增长9.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68.4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157.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2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7.4亿元。安排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46.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0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6.4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收入预算为803.5亿元,其中:
1.政府一般债务收入508.8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04亿元(省级1.1亿元,转贷市县102.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务收入400.3亿元(省级80亿元,转贷市县320.3亿元),外债转贷收入4.5亿元。
2.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94.7亿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务收入84亿元(省级0.3亿元,转贷市县83.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收入210.7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五)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项目安排。
1.持续推动稳投资促消费。一是支持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以“六新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四新设施”为建设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深度融合,推动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二是更好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和“防控风险”等原则,优先支持成熟度高、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加快拨付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充分发挥消费券奖补等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开展“18消费节”“98消费节”,以及节庆促销、千企促销、发票抽奖、汽车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冰雪旅游消费,积极培育文化、教育、康养、金融等新兴消费。
2.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一是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机制。立足我省重点领域科技优势,发挥科技基金杠杆作用,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围绕半导体芯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逐步解决“卡脖子”问题。二是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我省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行分层次梯度奖补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群体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三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支持开展“柔性引才”激励计划,进一步细化人才子女入学、安家补贴等配套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畅通人才贡献待遇激励渠道,支持实施高端人才薪酬倍增计划;拓展股权投资等财政投入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人才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
3.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粮食稳产增收。重点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550万亩,推进保护性耕作和“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支持谋划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和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支持科研育种和种源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二是支持壮大农业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和重点项目,加快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提质增效。三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比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综合运用切块扶持、资金整合、发行政府债券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脱贫县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力度,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四是支持壮大肉牛产业。落实好支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各项财政投入和发行政府债券政策,推动实施“强牧贷”业务和设立现代畜牧产业基金,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五是支持开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玉米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在产粮大县全覆盖,积极推动肉牛、人参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继续对全省脱贫户开展“6+N+1”产业保险[],逐步建立保险费率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4.支持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支持钢铁、水泥等工业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秸杆全域禁烧管控,积极争取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城市;继续加大辽河、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好辽河水污染治理清算资金,持续巩固辽河治理成效;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实质性运营。二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继续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支持市县申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启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西部农田防护林支持政策,支持开展全省林草湿生态连通示范工程建设。三是加快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的稳定资金保障机制。研究设立吉林省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范运用PPP模式等,研究破解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工程资金短缺问题。
5.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对新冠肺炎疫苗全民免费接种的财政保障。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全国统筹有效对接,建立省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适当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强化财政支撑,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事业发展,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平安吉林”建设,常态化支持扫黑除恶。
6.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级财政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规模,重点向困难市县倾斜,支持市县提高“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障能力。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备案和财政运行监测,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国家标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确保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保障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7.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省级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财政支出标准,强化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完善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确保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8.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措安排重大项目建设资金294.9[]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重大水利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支持铁路建设方面25.2亿元,主要是沈阳至白河铁路建设21.5亿元等。二是支持公路建设方面166.7亿元,主要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集安至桓仁、长春都市圈环线、长岭至太平川等高速公路建设101.9亿元,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珲春市)、三道沟(浑江区)至错草(临江市)段等国省干线建养49.2亿元,全省农村公路建养13.8亿元等。三是支持机场建设方面1.5亿元,主要是长春龙嘉机场三期扩建工程1.1亿元,和龙金达莱机场建设0.4亿元。四是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21.4亿元,主要是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9.2亿元,洮儿河、辉发河等主要支流防洪薄弱环节治理4.1亿元,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1.2亿元等。五是支持污染治理方面13.4亿元,主要是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2.4亿元,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1.8亿元,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4.3亿元等。六是支持农业农村方面37.5亿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16.5亿元,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4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7亿元等。七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14.1亿元,主要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2亿元,公租房租赁补贴4.3亿元等。八是支持社会事业项目方面6.2亿元,主要是数字吉林建设4.5亿元,省档案馆建设1.4亿元等。九是其他重点项目建设方面8.9亿元,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和创新能力建设等专项支出。上述重点项目投资中,使用中央专项资金121.1亿元,省级预算安排173.7亿元(含政府专项债券17.2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8.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各项工作,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更好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谋划财政工作。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坚持以阶段性政策为主,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向先进制造业倾斜,阶段性延续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的税费支持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增强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转移支付的精准性,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切实发挥东北振兴政策措施实效,重点支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领域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强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落实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好已出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财政大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制衡,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降低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逐步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优化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合理安排发行节奏,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约束机制。妥善处置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五)积极主动接受预算审查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推进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增强落实效果,更好支持和服务代表委员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正当时,笃行不怠谱新篇!2022年,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克难奋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