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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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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0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陈宇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吉林省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3亿元,为预算的96.9%,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9.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743.5亿元,收入总量为5017.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增长8.1%。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616.6亿元,支出总量为4765.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1.9亿元 

  省十届人大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原报告数”)相比(1)收入方面,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62.5亿元,主要是增发国债转移支付增加64.1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减少1.6亿元。(2)支出方面,上解中央支出增加3.9亿元,主要是机构经费基数划转增加3.8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企业所得税基数上解等增加0.1亿元。(3)结余方面,结转下年支出增加58.6亿元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2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6.8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3亿元,5.5%;中央补助收入3265.3亿元,占65.1%;市县上解收入67.9亿元,占1.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65.2亿元,占23.2%;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45.1亿元,占4.9%。省级支出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3亿元,占24.1%;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361.4亿元,占49.5%;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8.2亿元,占3.1%;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7亿元,占23.3%。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212.9亿元,占77.6%;非税收入61.5亿元,占22.4%。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54.6亿元,同口径增长52.2%,主要是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拉低基数;企业所得税42.7亿元,同口径下降7.9%;个人所得税14.3亿元,同口径增长9.2%。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19.5亿元,下降22.6%,主要是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广告收入不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20.6亿元,增长98.2%,主要是耕地开垦费等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亿元,下降20.3%,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亿元,增长33.2%,主要是上年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教育支出128.6亿元,增长15.8%,主要是支持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增加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亿元,增长8.2%,主要是补助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53.8亿元,增长23.2%,主要是支持自然生态、天然林保护等增加的支出;农林水支出77.6亿元,增长34.1%,主要是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等增加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10亿元,下降29.1%,主要上年支持公路建设和养护等支出较多,基数较高。 

  4.省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省级预备费预算10亿元,实际支出5.5亿元,主要用于解决省铁投公司融资贴息和支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等,剩余4.5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省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8.3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19.8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使用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 

  6.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68.5亿元(含省级预备费结余4.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2023年初余额14.7亿元,2023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亿元。 

  7.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筹措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9.8亿元,省级资金111.9亿元,主要用于沈白高铁、长春都市圈环线、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8.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8亿元,预算的110.3%,增长26.3%收入增速较高,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和国家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基数较低;二是2023年以来全省经济企稳回升、持续向好,财税收入加快恢复;三是2023年各地各部门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增加非税收入,拉高收入增速。剔除留抵退税和资产盘活等特殊因素后,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5%,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96.3亿元,收入总量为6771.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06.8亿元,预算的80.3%,增长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84.4亿元,支出总量为5691.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07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3亿元,为预算的106.4%,增长23.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市土地成交较多,省级分享收入(按土地出让价款收入5%)相应增加。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232.5亿元,收入总量为1276.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2.4亿元,为预算的90.7%,下降27.2%。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1237.1亿元,支出总量为1269.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3亿元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6.1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6.6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4.3亿元,3.5%;中央补助收入11.4亿元,占0.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217.1亿元,占95.3%;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4亿元,占0.3%。省级支出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2.4亿元,占2.6%;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30.2亿元,占2.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202.1亿元,占94.7%;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4.8亿元,占0.3%。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6亿元,增长2.4%;彩票公益金收入10.6亿元,增长41%,主要是2022年末世界杯赛事拉动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于2023年入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亿元,增长50.4%,主要是中心城市土地成交较多,省级分享收入相应增加;车辆通行费收入1.1亿元,下降87.9%,主要是上年省级以车辆通行费收入为偿还来源的专项债券到期本息资金一次性缴入较多,基数较高。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亿元,下降68.9%主要是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定,对市县出让工业和棚户区用地省级分享收入部分,以转移支付方式补助市县,省级支出相应减少;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5亿元,下降14.1%。 

  4.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筹措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0亿元,均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沈白铁路项目建设。 

  5.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589亿元,为预算的123.4%,增长61%,主要是各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549.2亿元,收入总量为2138.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11.9亿元,为预算的87.6%,增长6.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635.3亿元,支出总量为1947.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9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亿元,为预算的117.9%,增长10.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等1.3亿元,收入总量为3.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8亿元,为预算的83.9%,增长14%。加上调出资金2.6亿元,支出总量为3.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亿元,64.1%;中央补助收入1.2亿元,占33.7%;上年结余等0.1亿元,占2.2%。省级支出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8亿元,占22.6%;调出资金2.6亿元,占77.4%。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利润收入1.6亿元,下降2.4%;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增长77%。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1亿元,下降65.7%;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4亿元,增长89.1%;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增长40.7%。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亿元,为预算的106.8%,增长70%,主要是长春市国有企业集中上缴收入较多。加上中央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等1.5亿元,收入总量为10.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78.8%,增长25.6%。加上调出资金9亿元,支出总量为10.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06.3亿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15.5%,主要是2022年按照国家政策缓缴的保费于2023年补缴到位。加上滚存结余收入391.4亿元,收入总量为1797.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68.6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3.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29.1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基金收入中,保险费收入700.7亿元,占49.8%;财政补贴收入406.3亿元,占28.9%;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入266.9亿元,占19%;利息收入10亿元,占0.7%;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等22.4亿元,占1.6%。省级基金支出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37.3亿元,占97.7%;其他支出等31.3亿元,占2.3%。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3.5亿元(含全国统筹调剂资金26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6.2%,增长19.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5亿元,完成预算的154.2%,增长19.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增长12.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下降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下降23.2%,比上年降幅较大主要是2022年决算中包括清算记账金额,剔除上述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5.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增长7.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2亿元,完成预算的181.3%,下降39%,完成预算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执行中明确,对2022年末执行期满的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比上年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留工补助等阶段性政策不再延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7亿元,完成预算的129.3%,增长49.1%,主要是2023年支出中含清算以往年度资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5亿元,完成预算的89.4%,下降36.7%,完成预算较低,比上年降幅较大原因是2022年决算中包括清算记账金额,剔除上述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81.7亿元,为预算的110.4%,增长15.4%,主要是2022年按照国家政策缓缴的保费于2023年补缴到位。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46.3亿元,收入总量为322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93.7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6.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134.3亿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265.3亿元,增长12.9%。其中:税收返还136.2亿元,占4.2%;一般性转移支付2794.3亿元,占85.6%;专项转移支付334.8亿元,占10.2%。 

  2.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省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61.4亿元,增长13.6%。其中:税收返还80.1亿元,占3.4%;一般性转移支付1989.7亿元,占84.3%;专项转移支付291.6亿元,占12.3%。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情况。截至2023年末,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法定债务限额917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1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58.1元。 

  2.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87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8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83.9亿元。 

  3.债券本息偿还情况。2023年,全省共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915.8亿元。其中本金667.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651.1亿元,使用预算资金偿还16.1亿元),利息248.6亿元。 

  4.省级债务有关情况。2023年,省本级共发行新增债券17.8亿元(一般债券3.9亿元,专项债券13.9亿元),重点支持铁路、医疗、教育等领域14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已于当年发行后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支持沈白铁路专项债券资金8亿元。截至2023年末,省级政府债务余额995.9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8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2.1亿元。 

  (七)省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要求,完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系统。印发《关于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计分标准和考核方式。围绕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环节,创新运用“三细一挂”目标审核法等,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制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从参与主体、计费方法、可参与工作范围等11个方面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引导第三方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有力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统筹稳增长和增后劲,突出固本培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着力提高政策精准性。综合运用税收、投资和资金引导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全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税费政策落实机制,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以最快速度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顶格执行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轻经营主体税费负担255.3亿元。统筹资源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35.8亿元,快速投向交通、生态环保、医疗卫生、产业园区等领域1827个项目;争取到位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22.9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等339个项目;筹措拨付资金352.2亿元,支持沈白高铁、长春都市圈东半环高速公路、中西部供水工程等省级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专项债券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鼓励引导扩大消费需求。筹措拨付资金9.1亿元,落实新能源车辆推广、文旅和商贸流通消费等扶持政策。 

  二是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全省经济发展主线,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统筹推进重大战略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力度。以“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为重点,系统推进现代化大农业,接续做好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助力我省粮食产量达到837.3亿斤、再创历史新高,新建高标准农田591.9万亩,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扩大到3700万亩、规模保持全国第一。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有特色。统筹工业高质量、医药健康、中小民营经济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专项资金,支持汽车、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生物医药、冰雪旅游等产业加速发展,助力初步形成具有吉林特色、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有进步。扩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实施核心光电子器件和高端芯片、智能制造等重大科技专项,推动1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持续实施企业R&D研发投入计划,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全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幅度全国第一。支持人才政策落地有成效。支持提高各类人才奖励、激励、补贴政策的“含金量”,全年共有1.6万人受益,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住房保障等支出大幅增长。超常规调度库款,及时主动帮助多地解决城乡医保和防洪救灾资金。超额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0件民生实事资金,各层次、各学段教育经费得到较好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标准不同程度提高,支持舒兰、榆树等重点县(市)灾后恢复重建,推动改造830个城镇老旧小区和1.5万套城市棚户区,支持司法救助、府院联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四是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筹措拨付资金45.6亿元,支持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水源地保护,优良水体比例稳定在80%以上;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综合治理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筹措拨付资金99.4亿元,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支持启动实施山水工程、矿山修复、国土绿化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居全国前列。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筹措拨付资金13.6亿元,落实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广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5.4万辆,建成换电站57座、充电桩2057个。践行“两山”理念,支持森工企业转型,发展壮大林下经济。 

  五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指导各地统筹资金、资产和资源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和平台类企业转型发展,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预算安排源头管控,夯实财力来源,核验支出需求,全面摸清各地“三保”保障情况。创新建立省与市县财政联合会商机制,“一地一策”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市县“三保”支出占可用财力比重由年初的67.9%下降到60.1%。切实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制定出台专项债项目库管理、发行使用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办法,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挤占挪用债券资金行为。深入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使用专项整治,及时收回、调整闲置趴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六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起草形成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收入划分,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制定过紧日子节约开支等多项举措和实施方案,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委托业务费管控,全面规范政府支出行为。全年压减收回各类资金21亿元,统筹用于急需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系统,创新应用“三细一挂”绩效目标和“三审一挂”绩效自评审核方式,压减收回资金3444万元。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推动出台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围绕10个财经领域、7个重点民生领域、9项重点资金和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会计信息质量、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有力维护财经秩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财政仍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各级财政收入规模小、结构不优,税收占GDP比重低,稳定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源建设还需加强;“三保”保障、编外人员、城市运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个别市县财经纪律松弛,存在预算约束不严等问题。省人大有关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审计也揭示了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加以解决。 

  、2024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年初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围绕重大战略任务,深挖收入潜力,狠抓支出管理,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6亿元,为预算的50.3%,同比增加58.8亿元,增长11%。收入增速较高,除经济稳定向好带动外,主要是各地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的拉动。分类别看,税收收入368亿元,增加6.3亿元,增长1.7%;非税收入226.6亿元,增加52.5亿元,增长30.2%。分级次看,省级收入154.6亿元,增加11.4亿元,增长7.9%;市县级收入440亿元,增加47.5亿元,增长12.1%。从收入主要项目看:增值税144.7亿元,减少10.3亿元,下降6.6%,收入下降主要受上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年中出台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翘尾减收,以及汽车市场竞争加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综合影响;企业所得税63亿元,减少0.6亿元,下降0.9%,收入下降主要是2023年全省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1%,汇算清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后,收入相应减少;个人所得税18.2亿元,增加0.4亿元,增长2%,收入增速较低主要是受“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政策影响,比上年同期多退税1.3亿元;契税22亿元,减少1.8亿元,下降7.4%,收入下降主要是土地房产交易持续低迷影响;罚没收入31.5亿元,增加11.1亿元,增长54.1%,收入增长主要是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公安大案要案,以及纪检监察等罚没收入集中缴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1.7亿元,增加33.9亿元,增长50%,收入增长主要是各地全面开展资产大起底行动,科学制定盘活计划,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的拉动。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1亿元,为预算的53%,同比增加120亿元,增长6.2%。分级次看,省级472亿元,增加12.9亿元,增长2.8%;市县级1582亿元,增加107.1亿元,增长7.3%。从支出主要项目看:教育支出236.6亿元,减少6亿元,下降2.5%,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东辽县、长春市支持高中、高校建设,一次性支出较多,基数较大此外为进一步科学管理财政资金,省财政对高等教育实拨补助资金由往年一次性调拨调整为今年按需分次调拨,节奏变化也对上半年教育支出增速产生一定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9亿元,增加57.3亿元,增长13.5%,支出增长主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47.4亿元,减少13.1亿元,下降8.2%,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同期各地结算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基数较大;农林水支出349.1亿元,增加71.8亿元,增长25.9%,支出增长主要是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主要特点:一是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各级财税部门持续优化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对在建工业项目涉税事务开展调研,积极扩大新增税源。今年前6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18.9%、19.5%、18%、10.9%、11.9%、11%,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21.7%、15.3%、5.4%、0.2%、1%、1.7%,保持正增长二是非税收入贡献较。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任务,集中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加快公安大案要案、纪检监察等罚没收入缴库进度。1—6月,全省非税收入增收52.5亿元,拉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8个百分点,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33.9亿元,拉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3个百分点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创新建立省与市县财政联合会商机制,“一地一策”帮助市县推动解决困难。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70个市县区全面开展提级审核,确保重点领域支出不留缺口。成立抓资金支出管理专班,通过建立资金精准管控机制、提级管控财政暂付款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前6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增速分别为-2.9%、5.8%、8.1%、7.6%、6.8%、6.2%,除1月份受上下年春节错月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外,其余月份均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科学技术(61.2%)、社会保障和就业(13.5%)、农林水(25.9%)、住房保障(24.1%)等重点和民生支出增速达到两位数以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9亿元,为预算的18%,同比减少32.2亿元,下降2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1亿元,减少35.6亿元,下降30.5%。分级次看,省级14.3亿元,减少0.8亿元,下降5%;市县级101.5亿元,减少31.4亿元,下降23.6%。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9亿元,为预算的16.8%,同比减少70.1亿元,下降2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8.5亿元,减少26亿元,下降20.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1亿元,减少37.8亿元,下降48.5%,主要是上年同期督促各地加快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趴账资金支出进度,导致基数较高。分级次看,省级6.6亿元,减少5.5亿元,下降45.6%;市县级186.3亿元,减少64.6亿元,下降25.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为预算的34.4%,同比增加5.6亿元,增长15.1倍。分级次看,省级1.1亿元,增加1.1亿元;市县级4.9亿元,增加4.5亿元,增长12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为预算的44.3%,增加2.8亿元,增长50.3倍,上半年全部为市县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大幅增长,主要是上年收支集中在下半年发生,导致基数较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1.2亿元,为预算的52.5%,同比增加254亿元,增长25.2%。其中:省级843.6亿元,为预算的53.7%,增加194.4亿元,增长29.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争取效果显著,前6个月到位297亿元,同比增加136.9亿元;二是各级财政加大补助力度,以及中省级补助资金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市县专户,财政补助到位同比增加72.3亿元;三是强化基金征收管理,社保缴费同比增加41.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48.6亿元,为预算的51%,同比增加168.5亿元,增长17.2%。其中:省级708亿元,为预算的48.3%,增加63.2亿元,增长9.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下半年起,对三项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提标,加上退休人员逐步增加,相关待遇支出增加;二是职工和城乡医疗保险清算拨付以往年度结算款项,上半年支出同比增加较多。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省级预备费预算11亿元,截至6月末尚未支出。 

  (六)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部核定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7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4亿元(含外债转贷2.9亿元),专项债务537亿元。截至6月末,已发行新增债券1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2亿元,专项债券100.1亿元,有力支持了铁路、高速公路、市政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以及省属高校等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 

  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重点行业税收有所减少。受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我省支柱行业税收减收压力加大,1—6月,全省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合计减收16.2亿元,下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3个百分点,下拉税收收入增速4.5个百分点二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当前房地产市场仍未企稳,企业拿地意愿依旧不足,1—6月,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年初预期的15.3%,其中占全省比重达64%的长春地区仅完成年初预期的8.9%,全年来看完成年初预期存在困难三是县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全省60个县区“三保”支出需求占年初可用财力的75.5%,其中有13个县区占比超过90%,“三保”保障压力较大,若考虑一般债付息、专项债付息、编外人员和必要的市政运维等刚性支出后,部分县区年初财力难以全额覆盖,实现平稳运行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固本培元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实收入。紧盯全年收入目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发挥财税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作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深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开展重点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环保税征收薄弱环节等情况分析,研究部分行业税收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原因,堵塞征管漏洞。“一对一”指导市县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争取非税收入早日落地缴库。 

  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指导市县按月建立“三保+4”资金需求清单,动态监控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紧盯资产资源盘活、土地出让等大额收入。按照保基本、保重点、防风险原则,指导各地库款资金必须优先保障“三保+4”支出,严控随意列支。建立精准调度管控资金机制,有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和涉及民生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定要求,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各地违规新增暂付款,推全省暂付款规模逐步压减 

  三是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坚决执行已出台的12条“过紧日子”措施,要求各地持续压减“三公”经费编外人员支出等,取消自行出台的对企业补贴和贴息政策。重点围绕严控财政供养人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高效节约利用资产等方面,建立省和市县“过紧日子”指标评价体系,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预警管控和定期评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对省级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及增发国债项目等全部开展前置预算评审,有效控制成本加快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建立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预警和检查机制,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纳入预算统筹考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统筹资产资源管理。改变“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全力推动从资金资产资源效益的全链条管理。各部门联动,加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优化整合力度,腾出更多优质可盘活资产。全面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底数,厘清金融、类金融及其他国有企业经营界限,通过重组优化,解决股权分散、管理分散、资本合力不强等问题,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充分运用跨部门专班、联合办公工作机制,对手续缺失、证照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特事特办,协同打通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堵点。 

  五是启动国资预算改革。以加速国有资本再布局、提高国有企业行业引领力和竞争力为出发点,重点实施两项改革:①推进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改革。在现有的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基础上,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实行以管资本为主的综合支出模式改革。借鉴先进省份做法,调整资本布局激励企业走向市场,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同步修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六是深化金融国企改革。推进资产划转、领导班子配备、风险隔离等重点改革事项。加快推进吉林银行股权划转盛融资产管理权移交和省投资集团划出资产评估工作。尽快修订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责清单等配套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修订金融资本监管、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绩效管理等制度文件,指导出资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善三年经营发展规划经营机制改革方案,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七是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持续完善内部联动、外部协同、上下贯通的监督格局,推动全省财会监督“一盘棋”。严肃财经纪律,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点领域财经纪律整治等6个方面27项监督工作任务,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5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实地检查做好乡村振兴、民生等领域资金监管,按照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落实已制定的乡村振兴领域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导督促各地补齐民生领域资金保障短板堵住制度漏洞。 

  八是扎实编制明年预算。面对财政长期紧平衡的预期,围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调省级财政的一体化管理,积极构建起全面约束、各负其责、数据清整、科学问效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源与发展实际相匹配,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切实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收入方面,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支出方面,对基本支出、部门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等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逐步加强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全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好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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