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对〈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11〕70号)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儒林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建议
(一)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资源消耗过高、环境污染严重,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人力资源密集、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快服务业发展,才能进一步强化集约发展能力,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将把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实施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广纳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切实把服务业摆上重要战略位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工作,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做出了“加快发展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向集群、特色、现代方向转变”、“推动提速升级,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跨越计划》)。按照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的要求,把“加大力度、遏止下滑、转型升级、推动跨越”作为全年总的工作思路。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人社厅、民政厅、住建厅、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厅、新闻出版局、老龄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领域、本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三)拿出抓工业的合力和劲头来抓服务业。为确保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调动地区和部门积极性,增强紧迫感,形成合力,省发改委将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目标及3000万以上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部门,下发了《全省服务业工作责任目标预安排意见》、《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预安排意见》,明确了各市(州)服务业增加值目标,以及各市(州)、县(市)重大项目责任目标。各地区认真落实,把服务业纳入本地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强化组织推动。长春市明确提出实施服务业兴市战略,推动形成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增长格局。吉林、延边、通化、松原等地区制定出台了扶持政策。2012年,省政府将加大对市(州)政府服务业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权重,拟将服务业增加值、生产性服务业比重、服务业税收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加强对省直部门的工作考核。
(四)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省政府成立了竺延风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31个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推进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建立职责明确、互相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加快形成促进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合力。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为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省发改委建立了面对市(州)和有关部门服务业运行的月调度制度,在每月召开的省政府经济运行调度会上报告服务业发展情况;省统计局为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确定了200户服务业月度监测企业。2012年,省政府将继续加强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的组织推动,充分发挥“跨越发展计划推进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关于要加强宣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深度和广度,形成全民关心、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一年来,在加强宣传方面,省内媒体从不同侧面对我省服务业发展形势和政策进行了相关采访。12月2日《吉林日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了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情况,12月14日对我省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在加强培训方面,省委组织部和省发改委联合举办了沪浙现代服务业发展经验专题培训班,对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或处室负责人、市(州)发改委主任、部分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共50多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能力和水平。在树立品牌方面,省工商局积极支持“吉林影视”、“吉林动漫”等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实施服务业老字号振兴工程,引导服务外包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积极打造农业服务业品牌。2012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对服务业有关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推进服务业领域的招商引资。2011年,通过东博会推介、完善经济合作网络,举办“吉林省—中央企业座谈联谊会”、赴欧洲、东南亚系列经贸交流活动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长白山)研讨会”等活动.积极搭建平台,扩大交流,推进服务业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通过大力开展专业化招商,重大项目落实跟进,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2011年1—10月份,全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12户,引进外商直接投资12.1亿美元,其中服务业企业39户,外商直接投资3.1亿美元,占25.5%。盛京银行、华夏银行进入长春并正式营业,广发、深发、汇丰、东亚等银行纷纷来我省考察,拟进驻我省。法国佛吉亚内饰部件研发中心、日本三菱研发中心、曙光集团云计算项目、深圳华为数据中心、一汽轿车研发中心等一批高端项目陆续签约。2012年,我省将继续依托大型活动,拓展服务业招商引资合作领域;充分利用开发区发展优势,促进服务业项目落地;发挥好商会的作用,促进服务业领域交流合作。
(三)加强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为适应服务业跨越发展需要,我省制定了《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作为《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六个子计划之一。召开了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和人才选拔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过省内各大媒体广泛宣传计划和选拔工作的意义。成立了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起草了《全省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选拔办法》,并在省内各大媒体发布了选拔公告,公布了选拔范围和条件。各部门针对本领域的特点细化选拔标准,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和媒体公示,确定了146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人选。2012年,我省将全面实施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采取国内集中培训、国内外考察学习、专家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并对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自身业务开展上取得的经验和业绩进行宣传。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信息库,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发挥专家智囊作用。
三、关于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
科学编制服务业规划。为落实《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吉政发〔2011〕20号,以下简称《跨越计划》),配套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长春、吉林、松原等地区制定了本地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服务业发展的思路、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领域,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跨越计划》和《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滚动建设30个左右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发改委于2011年初,制定了《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依托各地的资源、交通和市场条件,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培育2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培育现代物流集聚区、软件与服务外包园区、总部基地、文化创意集聚区、旅游休闲度假区、现代商贸集聚区、新型批发市场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使之成为业态集聚、生态协调、具有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服务业产业功能区。2011年初,省发改委还下发了《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工作责任目标预安排意见》,部署各地区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责任目标,按月调度集聚区建设进展情况。截止2011年11月底,3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完成投资213.7亿元,实现全年计划的86%。2012年,将重点打造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集聚区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四、关于要完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围绕资金、税费、土地、金融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2011年,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吉林省支持服务业发展项目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服务业引导资金总额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到8000万元;在重点扶持领域上增加了家政养老、新型业态等领域;在扶持额度上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上限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贴息资金单个项目年贴息额度上限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省国土厅起草了《关于促进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用地保障政策措施》;省工商局起草了《关于支持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12年,我省将重点在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突破性较强的扶持政策。
(二)抓好政策落实,加强新政策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实施。进一步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督促各地执行服务业价格、收费等政策,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国家和省服务业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实施意见》部门责任分工,已有8项政策措施已经制定或正在研究起草,下一步将组织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新型业态发展、服务业科技研发等其他6项政策措施。同时,抓紧研究重点在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突破性较强的扶持政策并细化落实。
(三)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长春净月低碳生态服务业集聚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批复以来,主要围绕低碳生态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模式、以服务业支撑低碳生态新城成长的新途径和政府引导低碳生态服务业发展的创新机制等三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土地收储平台融资新思路、低碳生态产业发展新路径、招商引资新渠道。在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同时,2011年启动了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确定了长春市、延吉市、吉林化工园区等13个试点区域,主要围绕运行机制、用地置换、投资模式、运行模式、城区改造、重大产权关系等10个方面开展探索。各试点区域积极研究制定推进试点的政策措施,长春市经开区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绿园区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梅河口市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费等方面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长白县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2012年,在继续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全国提供示范的同时,按照一年启动,二年推开,三年出成效的步骤,全面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五、关于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方位发展服务业的建议
(一)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为服务业跨越发展创造条件。年初,省政府召开了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启动大会,将2011年定为民营经济服务年,全面部署了未来三年(2011—2013)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结合落实《腾飞计划》今年各项目标,制定下发了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加强融资担保、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及千户成长型企业培育等4个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市(州)。与各市(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预计全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9000亿元,同比增长36.7%,高于年度目标16.7个百分点;上交税金完成590亿元.同比增长43%,高于年度目标22个百分点。2012年,省政府将深入推进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大力开展融资服务。
(二)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2011年,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1.5%,比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2012年,省政府将进一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实现突破发展。依托支柱、优势产业,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一、二产业融合度和支撑力。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全面启动大岭物流园区建设。扶持动漫、外包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吉林”建设,加快长春、吉林国家级数据灾备中心建设。优化金融业结构,支持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
(三)全面发展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传统服务业的主要构成是生活性服务业。2011年,省政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促进了我省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一是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提升农家店建设质量和农村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及实施。二是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升级。四是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在九个市(州)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加强省级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开展家政服务培训,促进家庭服务的供需衔接,保障家庭服务的快捷安全。2012年,省政府将把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创新生活方式,创造消费需求,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积极引导家庭服务需求,加大对养老服务业投入力度。
(四)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省政府大力推进农业服务业发展。一是积极组建各类农业合作社和支农、便农经济组织,预计到2011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000多个,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服务,重大栽培植保技术推广总面积近7000万亩次,扶持建立基层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1300多个,开展各种形式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90多场,培训农民l万多人次。三是加快推进农机服务,2011年补贴机具品种新增加了3个小类20个品目。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在省政府确定的30个产粮大县实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四是开通农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011年,利用交易平台成交化肥、农药、农机等农用商品金额突破1000万元。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短信平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作用日益凸显。2012年,我省将继续强化农业技术、流通、信息等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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