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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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3-04-23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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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1165)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儒林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继续坚持三动战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结合吉林实际,制定的统筹推进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走向良性循环、又好又快科学发展道路的根本路径和战略选择。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不断加强与各大银行总部的联系与合作,各银行总部对我省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强。信贷规模明显扩大。截止11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059.8亿元,同比多增66.1亿元;比年初增加948.2亿元,增长14.7%,信贷增长幅度创近十年来的最高增幅。截止11月末,全省项目建设共到位资金7495.1亿元,增长35.4%。其中国内贷款增长5.4% 

  ()强化银企对接。扎实推进3100金融服务工程。积极推动为100个重大项目设计有效的融资方案,拟成立吉林省金融与产业合作咨询委员会,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优势,提高项目融资的专业化水平,提升重大项目融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为100项重点工程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产业基金、租赁等市场化方式融通资金,保证新建工程、续建工程的资金来源,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推动集中解决100户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股权基金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结成金融服务联盟,建立企业与联盟一对一的服务关系,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集中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全面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25),全面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向民间投资开放所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同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和行业,全面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改进完善民间投资服务,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民间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集安益盛、吉林永大实现首发上市融资18.6亿元;临江东峰镁业、吉视传媒、迪瑞医疗3户企业向证监会申请首发,长春卓展集团向港交所申请首发。鼓励企业债券融资,前11个月,我省债券市场通过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共融资103亿元。 

  二、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全省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大战略。围绕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重点做了五项工作。 

  ()积极落实《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配套出台了《关于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110)、《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19)和《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25)等政策,明确了有关行业、地区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 

  ()突出发展为重点产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为汽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优势产业服务,增强了现代物流、金融业、信息服务、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岭汽车物流园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争取明年建成投入使用。新增注册成立12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8家股权投资基金,资本共计18.85亿元。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汽车、教育、冶金、公安等领域的软件研发和商业应用步伐加快。30个产粮大县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亿元。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短信平台服务功能增强,及时解答、回复农民生产生活问题。 

  ()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水平。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提升农家店建设质量和农村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及实施,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省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省老年康复中心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1439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为特困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1249所城乡养老机构发挥机构补充作用增强,初步形成了体系化、多层次、可持续的老年福利服务格局。 

  ()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正在积极推进,10个左右区域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着力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选拔工作。 

  三、关于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自主创新步伐的建议 

  在国家宏观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省上下切实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团结一致、通力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出台了《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省财政预算内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重大产业提升、重大突破和创新条件建设项目。同时,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完成了已批的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长春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并运营。组织的新材料、新能源和现代服务业等3支创业投资基金获得国家批准。 

  ()优化科技发展政策环境。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7),确立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完善规划引导,编制了《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加强统计宣传,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确定相关统计方法。 

  ()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重大基础研究。组织遴选第三批双十工程项目。根据综合评估和实地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可替代植物纤维环保石头纸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12个项目为2011年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于图像处理的高精度小型化角度传感技术开发10个项目为2011年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实施双百工程。加快推进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与吉林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吉林省科技型创新企业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了吉林省科技型创新企业总裁(1n)高级研修班,培育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100人参加了学习,提升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更加注重科技进步。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省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展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织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我省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数达到87家,重点扶持了菌类作物、人参创新药物开发等12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不断提高区域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落实国家发改委《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积极争取国家地方联合共建计划,省农科院国家地方联合共建玉米工程实验室获国家批复。空间光电技术工程实验室等7个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地方共建计划。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建设实施顺利,新引进长光奥立红外公司等5家企业入孵。大力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我省建设汽车电子、碳纤维、光电子和镁合金等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知识、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要素聚集,使产业链建设配置有序、发展有效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努力形成产业集群。 

  四、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水平,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按时完工的建议 

  2011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价格环境。1—11月份,全省CPI涨幅为5.3%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对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每日监测。省政府启动了吉林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化肥、农膜、农用柴油和农药等主要农资实行应急监测。 

  ()抓好促进流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全省农产品市场收费完善价格政策的通知》,对流通环节市场收费进行了规范。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加大了价调基金投放使用力度。截止10月末,全省价调基金使用金额达6500万元。有效缓解了市场的通胀压力,平抑市场价格,平衡供求关系,减轻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积极支持完善重要商品储备。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提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和储备等政策建议。2011年春节期间,长春市政府拿出价格调节基金1000万元,对全市蔬菜供应实施了阶段性调控措施;辽源市利用价调基金对在物流园区交易的蔬菜大户每吨补贴50元。 

  ()建立并实施补贴与物价联动机制。制定了《吉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吉政明电〔201110),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逐步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相关规定,截止10月底,全省已有37个市、县向111万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445万元。 

  同时,深入实施富民工程,各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就业社保、安居工程等工作均提前完成年初目标。截止11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4.2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8.5%。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6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2.2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3%。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新农保参保、失业保险参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伤保险参保和生育保险参保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1.4%121.8%100.6%101%103%105.7%。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省内的48.11万套、3070万平方米计划任务,已开工49.72万套,3214.5万平方米,开工率103.35%。按照国家下达的31.51万套、1807万平方米计划任务,已开工33.05万套、1969.77万平方米,开工率达到全省暖房子工程已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 

  10月末,新增热源能力6019.64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01.18%;改造撤并小锅炉房1754座,占计划的116.93%;改造陈旧管网2646.51公里,占计划的176.43%;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132.13万平方米,占计划的206.6%,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114.19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11.42%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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