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08〕65号)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省发改委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我省经济增速列全国第二,财政增幅也很大,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同比回落,而居民消费价格高位运行,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高于全年调控目标。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经济相对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相对下降的矛盾,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为抵制价格过快上涨,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保障供给,同时加强调控和监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粮食、化肥等价格管理,稳定市场、保证生产及供应。按照国家要求适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疏导价格矛盾。适时调整热价。认真落实物价上涨和油电调价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及相关燃油补贴。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落实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制度。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5和10个百分点。1~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6%,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近几个月,消费价格指数上涨速度明显放缓,涨幅呈回落趋势,预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明年物价涨幅会进一步回落。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全省大力开展了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活动,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助推困难群体就业。多途径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保持了十万个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扩大劳务输出。截止9月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9%,为近年来最低。加快推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试点和专项行动,扩大社侏覆盖面,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超过2000万人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愿保尽保。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加快建设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增加参保人员收益。
近一段时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提高居民收入,将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提高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提高农资直补、 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扩大城乡居民就业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都将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二、关于“项目建设中,要关注投资软环境建设、资金到位率和重大项目储备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投资环境,研究制定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实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密切关注项目的产出效益,一方面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另一方面还要重视项目的达产达效,提高投资回报率。个别地区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浮夸、作假现象,要实事求是,及时纠正。”
年初以来,围绕全年新增1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软环境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者、创业者利益的案件。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取消年审年检项目分别占总数的5l%和67%。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投资目标责任制。组织召开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投资任务指标、工业投资指标和3000万元以上项目指标按地区进行分解落实,省政府同各市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落实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对全省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项目进行调度,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加强检查和稽察。重点推进政府主导的五大板块、300个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好3000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9月份全省施工项目7194个,其中新开工项目5597个, 占项目总数81%,较上年增加515个。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1~9月份,争取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7.5亿元,争取开行发放贷款140亿元。
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全力以赴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一是突出抓好投资软环境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在解放思想、体制创新、行政提速、市场规范、法治健全、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突破,大力营造“低门槛、低成本、低风险”的投资环境,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自由度,增强吸引资本等要素的能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少审批、少收费、多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代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二是突出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充分调动部门、地区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强指导,建立项目谋划激励机制。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围绕我省现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长远发展需要,每年都谋划出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影响全省发展大局、跨地区跨行业的大项目和特大项目,有选择地面向社会发布,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注重利用“外脑”提升项目谋划层次水平,深化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咨询机构长期合作关系,确保2009年4月底前100个合作开发项目顺利完成。三是突出抓好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投资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合理布局,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加强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发改、经委、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实行项目集中审批,确保项目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工建设。继续实行新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集中推进措施,确保新开工项目逐年增长,竣工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发挥效益。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对各地区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联合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和防止管理不协调、 口径不一致和投资项目虚报、浮夸作假现象。
三、关于“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扩大,污染问题有所反弹,特别是冶金、建材行业。各级政府要把节能减排当做大事来抓,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环境建设的关系。”
我省始终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抓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多项工作措施促进节能减排。组织召开了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及全省节能减排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落实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制订下发了《吉林省2008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方案》,确定47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相关体系,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为考核各市(州)节能工作完成情况提供了依据。坚持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积极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节能减排,实现技术节能减排,支持重点项目建设。1—9月份,全省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3%。省发改委会同省统计局、省环保局还制定了《吉林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并已下发全省。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目标责任制,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赴全省九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开展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综合评价节能减排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的地区, 由省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等级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2009年初将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布置2009年工作,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分别签订《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2009年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在落实目标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提高节能和环保意识,千方百计推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当前,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市场动荡必将对国内经济产生影响,带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当前信贷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帮助企业特别是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渡过难关。”
近期,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序幕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而且通过市场需求的紧缩直接影响到全球实体经济。我国外部需求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工业增速相应放慢,房地产、汽车消费进一步降温,经济增速出现一定回落,给我省经济发展带来相当大的压力和挑战。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国九条,我省也相应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促进吉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都为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机遇,创造了有利条件。为缓解目前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难题,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入。积极与各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农合机构沟通和协调,鼓励和促进各家银行真正把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各家金融机构设立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部门,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投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大力提高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能力。通过增资扩大本地担保机构信用担保能力,充分利用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促其与本地担保机构合作来增强本地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能力,进一步扩大对企业的担保贷款规模。三是努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落实好《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为城镇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四是积极引进外埠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国内外商业银行为拓展业务,开始增设分支机构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外埠金融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五是积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六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采取项目对接会、项目发布会、金融产品发布会等形式,为银企对接做好服务。七是积极探索新的贷款模式。如采取“仓”式银企联合模式、循环贷款额度、小额速贷以及支持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等方式解决企业信贷难题。八是积极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推动上市公司进行配股、增发新股和国有股减持等方式在证券市场持续融资。推进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九是充分利用债券融资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非上市大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通过发放企业集合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十是加大金融环境的治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判决和执行力度、降低金融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等。十一是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积极性。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特点,对此类业务给与财政补贴、贴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以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0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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