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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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0-06-29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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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对〈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08〕36号)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省公安厅会同省人事厅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抓好整改落实。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刑事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正处于刑事犯罪高发的历史时期,2007年全国立刑事案件474万起, 比上年上升2.01%,而且2004年以来始终保持在460万起以上。我省2007年立案7.7万起,比上年略有下降,但近年来一直保持在7万起以上。据公安部刑侦局考察预测,我国目前刑事发案常态量每年应为1200万起左右,我省也有大量刑事案件没有统计上来。 目前我省和全国一样呈现刑事犯罪总量增加、侵财犯罪和街头犯罪多发、恶性犯罪时有发生的阶段性特征。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活动现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治安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吉林、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历来非常重视公安工作,尤其是对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更是给予了高度关注。特别是2006年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基层政权的高度,加大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 自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近10亿元,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资金保障。全省公安机关不辜负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坚持“以打开路”,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正在开展为期100天的“治安整治百日攻坚战”,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加大破案追逃力度,为吉林发展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开展打黑除恶工作

  200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6月24日,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小组扩大会议,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省公安厅印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各警种的打黑除恶责任和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加大了异地用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导、指导力度,异地侦办案件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9月20日,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又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共获取涉黑涉恶线索65条,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9个,抓获团伙成员100人,抓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3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1起。近期,敦化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了以刘岩、董小舟为首,涉案上百人的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省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83个,共抓获团伙成员498人,移送起诉45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9起。

  我省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以开展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打黑除恶上进一步加大四个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黑恶势力可能活动和藏匿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拍卖围标、放高利贷、暴力讨债、地下“六合彩”、“摆队形”及“黄、赌、毒”等与黑恶势力犯罪有密切联系的案件线索。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强化侦查措施,加大侦办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案情复杂、侦办难度大、进展缓慢的案件,要千方百计,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起诉和审判工作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指导收集和固定证据。争取在年底前判决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四是进一步加大督导指导工作力度,全省集中统一行动结束后,省委政法委、省打黑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打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全省通报,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三、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目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没有很好落实,一些基层组织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基层的综合治理组织、调解和治保组织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相关,基础工作还不健全,打防管控工作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公安机关经常陷入孤军作战的境地。一些由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伤害案件高发,一些报复案件一杀多人、一杀全家,影响恶劣。在下步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将从化解执政风险、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基层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把打、防、管、控、教、改等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要建立完善社区村屯群防群治网,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和治安志愿者三支力量在防控工作的作用。二要健全完善民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三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和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特别是建立一支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和落实民调工作责任追究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导致恶性杀人案件的,坚决追究基层党政人员的责任。 四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坚持贴近群众生活实际,采取以案示法、现身说法、寓法于教等各种形式,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现实问题。

  四、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今年是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公安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执法环境的变化和执法要求的提高, 当前执法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监督不落实、素质不过硬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要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首要价值追求,以提高执法公正社会信任度、执法方式社会容忍度、执法态度社会认同度为切入点,重点要强化“四个规范”, 即:规范执法思想,规范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考评。刑侦民警做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主要力量,更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省公安厅从明年开始将在不同层次、不同警种,尤其是肩负打击职能的警种选树执法标兵,在全省大力营造“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政治生命,也是个人政治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针对公安机关基层警力及特殊岗位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我省采取了基层公安职位计划单列、职位单设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公安机关招考难的问题,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基层公安机关的需要,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研究特殊职位的招考措施,探讨单独组织基层公安机关特殊职位招录考试,以缓解基层公安机关对特殊专业人才的需求。

  目前,省直机关干警应当享有的各项待遇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但对国家规定的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的干警执勤津贴,个别市州刚刚将国家有关文件下发执行,对此,有关部门将督促这些地区尽快落实国家政策,并按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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