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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4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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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吉林省2008年决算和2009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吉林省2008年省本级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吉林省2008年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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