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关于全省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09〕53号)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省经合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领导问题
(一)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今年7月全省开发区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抓好吉林省开发区工作会议上韩长赋省长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吉发〔2009〕18号)的落实,出版了《吉林省开发区》专刊,介绍了会议情况并刊登了长赋省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及新出台的文件全文,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省长讲话,领会精神,落实会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集中区管委会充分认识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全省大会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掀起了振兴开发区、提升开发区建设的新一轮热潮。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业集中区的领导。省政府责成省经合局加强对全省工业集中区建设的调研和检查,在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对制约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从规划、管理、服务等方面与当地政府和工业集中区交换了意见。在考察学习辽宁沈北新区建设和管理体制后,就工业集中区人员编制问题与省编办进行了沟通,提出在不增加编制数额的基础上,由各地政府和经合局共同拿出部分编制名额给工业集中区,较好地解决了工业集中区领导级别和人员职数的问题,有效增强了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底前,我省还拟召开各市州,县(市、区)经合局长培训会,从提高管理开发区的队伍素质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工业集中区的领导。
(三)下放管理权限,增强工业集中区领导职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吉发〔2009〕18号文件,从体制机制创新和优化软环境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规范了工业集中区相应的管理权限。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在明确和强调工业集中区重要性的基础上,配套出台了相应政策加以贯彻落实。四平市、镇赉县等市县,将18号文要求的五个方面18条条款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更加细致的规定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一些市州和县(市、区)也拟在安排明年工作的同时,出台加强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措施。
二、关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土地的集约利用问题
(一)高起点、高标准科学修订发展规划。我省设立工业集中区是在2005年全国清理整顿开发区的特殊情况下,创造性提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从实际情况看,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受到了原有规划的制约,大部分工业集中区起步区项目已经摆满。各地区利用省政府编制“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的契机,组织力量,修订城市发展规划,各工业集中区也在制订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省政府要求各工业集中区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紧紧结合全省总体发展战略,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要立足自身基础和条件,明确发展方向、发展思路,搞好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要使规划突出特色,科学合理。省政府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论证组逐一对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二)突出产业特色、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工业集中区立足各自产业优势,转变招商思路,大力引进项目。在继续做好“大招商、招大商”的同时,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专项招商、以商招商”,使招商引资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强调按产业特色、功能布局招商的思路,加大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特色产业。以汽车零部件、医药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为代表的合作园区,由广东、浙江投资者采取以商招商方式建设,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科学性、前瞻性指导五个载体发展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省政府在谋划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工业集中区工作中,将出台关于建设科学发展园区、生态环保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和国际(区际)合作园区(简称“五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方面提出要求,引领和促进工业集中区产业快速集聚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工业集中区科学发展。
三、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问题
(一)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体制。全省各工业集中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政府、大服务”原则,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在今年全省机构改革过程中,各市州和县(市、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不增加编制总数和人员数额的基础上,采取经合局和开发区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个班子等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困扰经合局设立和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问题。
(二)加强五种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机制。全省工业集中区把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当作重要工作加以建设和完善。绝大多数集中区在行政审批上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在项目引进上实行了包保制和现场办公,在工作中推行了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建立起了高水平的服务体系。通化、柳河等地率先成立了投资公司,加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工业集中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提出在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建立人力资源平台、项目信息平台、投融资平台、创新研发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简称“五种平台”)实施意见,以更好地服务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并拟在明年组织工业集中区现场交流会,学习交流“五种平台”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后劲、发展活力和动力。
(三)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管理动力和发展活力。今年全省有针对性的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统计、招商人员和管理层,以学习考察、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了管理者水平和业务人员能力,激发了工业集中区工作人员热情和信心,增强了工作动力,提升了集中区发展活力。今后还将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到南方发达地区开发区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省工业集中区工作水平。
四、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问题
(一)解读新政策,增强发展动力。在全省开发区工作会议后,专门召开了加强工业集中建设新闻发布会,由主管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作的有关领导回答记者提问,并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吉发〔2009〕18号)做了详细解读。在对出台文件的背景、过程、目的、意义阐述后,重点回答了新增设的土地、建设、环保、财税等专业性较强条款的解释。各市州和县(市、区)在落实吉发〔2009〕18号文件精神过程中,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有所突破,为集中区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政策支持,增强了发展动力。
(二)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督察部门拟从今年末到明年初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管理权限下放等问题进行督察,特别是对贯彻落实吉发〔2006〕10号和吉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和予以警示,为工业集中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关于扩大“奖、补、返”范围,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问题
(一)提高奖补额度,提高返还增量。在出台吉发〔2009〕18号文件和落实韩省长提出的奖补资金增至2亿元指示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对中心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含工业集中区)实行“基数加增量返还”的财政扶持政策,即以“十一五”期间省对中心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含工业集中区)税收返还平均数为基数,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当年上划省共享收入比上年的增量部分再给予70%的返还,切实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
(二)加强宏观指导,拓宽融资渠道。省政府积极引导开发区设立投融资平台,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联手搭建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吸纳和聚集社会资金,不断扩大融资规模,完善融资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开发区自我造血功能和融资能力。要求各工业集中区所在地政府,创新思维,创造性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
(三)扩大奖补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两年奖励情况和各地区反映,重新制定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考核实施办法,提高了奖补额度和范围,改进了考核指标体系,提高了考核的标准,加大对集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建设好、发展好、效益好的集中区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为了监督检查奖补资金使用效率,今年10月中旬到11月初,省经合局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了对获得奖补资金的工业集中区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奖补工作和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六、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问题
(一)规范执法行为,创造和谐发展软环境。为打造全省最优的投资软环境,各地取消工业集中区内不必要的达标评比等活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和检查时,必须征得当地软环境办的同意,并通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予以配合。工业集中区积极树立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理念,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规范行政管理、审批、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涉软案件,为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学习推广先进典型,促进软环境健康发展。于8月份专门组成了学习考察组,赴中西部地区9省市学习考察,较好地学习吸收了一些与我省省情相近的省份在开发区管理、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好作法和好经验,提出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开发区规划体系、建立各类专业园区、各类平台实施意见,将有效促进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同时,拟于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4月份,通过举办全省工业集中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等系列活动来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工业集中区的发展。
(三)积极搭建平台,打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工业集中区设立以来,各地都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立区之本,立足产业优势和资源特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常规招商引资的基础上,利用影响力强的已落户老企业抓好以商招商和发挥原籍域外人才资源扩大影响搞好代理招商。今年11月10日组织了北京市工商联部分民营企业和我省部分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合作对接会,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向好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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