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全面了解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润璞和杨绍明带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于10月中下旬相继对吉林、长春、辽源、白山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视察。10月15日上午,视察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沛霖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工作汇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交通厅、省煤监局等部门领导也到会,并提交了书面工作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润璞对视察活动作了动员讲话。
视察过程中,视察组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建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视察组还实地察看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聚乙烯厂、吉林供电公司、欧亚卖场、本特勒长瑞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辽源矿业集团公司、通钢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应对金融危机,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目标创造了基本的前提条件。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发展和安全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省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全发展。韩长赋省长在今年全省安全生产会议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并带头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为此,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推动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省政府首次将“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纳入省政府“发展杯”竞赛,作为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地方政府实行重奖,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和突破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这些措施都大大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深入。按着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2008年开展了隐患治理、奥运安全督查、安监系统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2009年开展了安全生产暨“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活动。三是推动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除了每年由省政府与9个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2008年首次将14户中省属企业纳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范围,2009年又将8个监管任务重的厅局纳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范围。四是各市州政府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高位统筹、高位操作,努力履行“保一方安全”的职责。仅今年以来,长春市市长便听取了三次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指示;吉林市市长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提高了安全生产的决策层次;辽源市市长每逢重要节假日,都亲自带领主管领导对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督导;白山市在今年组织的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都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上述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我省近两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三项行动”后,省政府迅速下发了相关文件和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还制定了“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省直安监、公安、建设、交通、旅游等部门组成63个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节日安全督查;全国“两会”期间,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为期40天的春季安全大检查;7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落实。各地在隐患排查中也迅速行动,措施得力,积极整改。如中油四平配送中心辽源油库投入500万元,动迁附近居民,从根本上消除了企业的重大隐患。截至10月份,全省排查各类企业29.9万户,排查隐患21.7万项,整改21.4万项,整改率99%。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3.7万起,切实维护了全省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
(三)以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载体,注重加强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国务院“三项建设”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对“双基”(基层和基础)建设做出进一步部署,并以此为载体,加强基层队伍、基础设施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对市、县、乡三级安全执法监察机构设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数量、编制解决渠道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建成。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全省目前已有9个市州成立了执法支队;67个县(市、区、开发区)成立了执法大队,占94.4%;606个重点乡镇(街道)成立了独立设置的安全监管机构,占90.5%;尤其需指出的是,各地在队伍建设方面也探索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长春市设置了安全生产专家库,按行业分为5个组,目前已吸纳了30余位专家。二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去年省政府为省本级安排安全生产装备经费1650万元,今年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又安排1350万元,使省本级的安全监管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各地在资金投入方面也不断加大,自去年以来,吉林市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60万元,白山市、县两级政府从2008年开始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0.2%的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备案办法》、《吉林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四)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抓住薄弱环节,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治理。按着省政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煤矿突出“一通三防”、“雨季三防”、水害防治和瓦斯治理等,全省今年内公告关闭29处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辽源市自2008年以来整合小煤矿37家,白山市则结合当地高瓦斯矿井偏多的特点,对10处高危矿井实行重点监控;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方面,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气体为重点,集中治理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金属非金属矿山以防范爆破、高处坠落、窒息等事故为重点,逐户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计划2009年底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160户;在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了旅客道路运输、危货高速公路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公路桥梁、隧道、公路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农机、民爆、铁路、民航、教育、卫生、水利、旅游、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都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治理行动,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对减少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五)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为项目建设服务。全省安监系统着眼于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探索新的安全监管方式。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省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分散在各处(室)的16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审批。两次出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简政放权25项政策,下放12项行政审批权力,取消2项行政审批项目,减少4项审批环节。二是照顾到当前中小企业的困难,创新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方式。采取6户企业联保的方式缴存风险抵押金,使单个企业缴存的资金总额由30万元减少到5万元,缓解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困难。三是积极为项目建设服务。去年,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134个项目办理了安全许可手续,对110个项目进行了政策指导,对24个项目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在全省推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项目正常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发展水平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就根本上而言,安全生产水平不能脱离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达程度以及行业整体状况,所以上述诸多因素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安全生产整体状况。从视察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来看,长春、吉林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好于其他地区,在一个地区之内,城市中心区要好于郊区和农村;国有企业好于非公企业,大企业、重点企业好于小企业。从行业部门来看,近年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传统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升的幅度要好于其他行业。应该说,安全生产情况的不平衡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还会继续存在,抓好薄弱地区、薄弱行业、薄弱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二)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的同时,某些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仍不容乐观。如近些年,随着车辆总数的增多,交管部门管理难度加大,由各种原因引发的事故也不断增多。某些驾驶人员酒后上路的情形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运输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出租车、公交车行业不稳定因素比较多,同时由于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改造资金不足,也制约了消除安全隐患进程;在消防安全方面也有死角存在。今年全省发生了较大以上消防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建筑领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事故也时有发生。
(三)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仍显薄弱。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制定的应急预案缺乏操作性和适应性;少数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走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等;部分企业历史欠账较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为淡化,安全设施陈旧,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低。从安监部门看,这支队伍2004年方才组建起来,人员来自各个部门,大多缺少理工科专业基础,也缺少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上,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运动式执法的倾向,安全生产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尚需落实和强化。
(四)安全生产的科技化水平不高,科研工作有待于加强。近年来,各级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研究,以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监管),一大批先进仪器和手段运用到实践工作之中,如煤矿瓦斯监测系统、车辆GPS监测系统以及机动车行驶记录仪等等。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安全生产和安监系统的科技投入还不高,科研水平还停留在较低水平,科研经费短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上述因素都影响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实现“科技兴安”的目标仍需付出艰苦的努力。
(五)安全生产执法环境尚需改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在执行中尚需完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监管和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一方面,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对安全监管和执法抱着功利主义的态度,重视企业发展,不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没有什么问题,对安监部门监管和执法不重视;另一方面,安全管理法规所涉的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够细致,反映在执法实践中,导致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业务交叉,工作越位、缺位、错位。
三、几点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于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事关人的生命,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身便是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而能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各级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正面和反面的典型及事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街头警语等形式,将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到每个人心中。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提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有效监管,排除各种负面干扰,严肃法律的权威性,全面提高法制化的监管水平。
(二)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基层和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石和生命线,是“细节决定成败”管理理念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实践和体现。一方面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法加强和改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和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投入的资金切实发挥效益,使安全监管装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充分发挥监管效力。
(三)重视科研和科技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加快“科技兴安”战略步伐。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以适应全省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全省科研机构和现有的技术力量,加强科技攻关,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课题。以科技保生产,以科技促安全,真正将我省安全生产的科技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四)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一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进一步开展整治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作假、超速“飚车”及货运车辆超载上路等违章违法行为,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治理的行动力度,严厉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把近一段时期内交通事故多发的趋势扭转过来;二是在消防方面,继续搞好隐患排查,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在进一步清除火灾隐患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消防工作机制上,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三是要高度重视和抓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违法违章施工生产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五)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齐抓共管,发挥合力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各个部门和行业。党政工各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探索综合监管方式。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发挥综合监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的作用,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工作制度建设。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基础,综合监管部门要支持配合相关行业和部门创建平安工程和深化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活动,同时相关行业和部门也要及时与综合监管部门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畅;三是对存在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等问题的行业领域和地区,综合监管部门可会同行业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打通难点,推动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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