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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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6-22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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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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