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和龙市龙城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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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和龙市龙城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6-22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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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和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龙城镇人民代表大会推迟换届选举时间的请示,决定:和龙市龙城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11年9月底以前选出,于2011年10月底以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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