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1年11月21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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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1年11月21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 金秀兰

发布时间:2013-04-07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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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的规定,我代表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48件;闭会期间,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又收到代表建议5件,总计253件。2011年,代表建议数量较多、涉及面广。其中,经济发展、财贸金融、社会法制方面的96件,占37.9%;城建环保、教科文卫、人事劳动民政方面的83件,占32.8%;其它方面的74件,占29.3%。按照代表建议内容,交付省人大有关部门办理2件,省政府办理200件,省法院办理6件,省检察院办理1件;其余44件因内容不符合建议要求,经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将其转为参阅件,在《代表之声》和《议案工作》上刊登。目前,所有代表建议都已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了代表。由省政府办理的200件建议,问题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的占48.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解决计划的占40.6%,还有11.3%的建议限于各方面原因暂时难以办理,也向代表进行了解释,得到代表的认同。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中旬,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明带队,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听取了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部分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总的看,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能够认真组织,强化办理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1领导高度重视,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聂文权做了重要讲话,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王儒林省长亲自过问建议办理工作,并做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建议办理工作。省法院院长张文显、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主持召开会议,就办好代表建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多数承办部门接到建议后,都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建议办理工作。 

  2健全完善机制,夯实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础。各承办部门健全和完善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办理落实的责任制,还在探索改进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尝试。一是强化办理前的综合分析。多数承办部门在建议办理前开展综合分析,从建议反映问题的焦点、代表关注的重点以及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分析,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原因、目的,明确办理工作的计划步骤和方式方法。一些承办单位采取三先一后的方法,即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研究办理意见,提出落实措施。二是在建议办理中进行调查研究。各承办部门加大了调研力度,采取实地走访、召开现场会、听取汇报、分段检查等方式,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三是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中省直单位和市州政府全面推行了议案建议工作网上办理模式,便捷实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合力。省人大人代选委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了解情况,研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了与具体承办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也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普遍实行三次沟通,即办理前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完整内容,办理中沟通办理情况,办理后征询对答复件的意见。有的承办单位主动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实地参加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当面进行答复。承办部门之间,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也加强了沟通联系。省政府承办的200件建议中,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占80%,主办单位主动联系协办单位,协办单位也能积极主动配合,通过集中组织面复、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4注重抓好落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做到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说明原因,求得代表的理解。坚持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把建议办理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办理建议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省检察院在办理《关于明确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建议》时,组成专门工作组,在对长白山管委会历史沿革以及行政隶属关系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省编委批准,设立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检察室,明确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由其代表省院统一协调,代表对此建议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省政府针对去年办理结束后,答复结果处于计划落实阶段或属于解释性答复的个别建议,组织部分承办单位开展了回头看活动,督促处在解决过程中的建议早见结果。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但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工作抓得不深、不细、不实,影响了办理工作质量。 

  2代表建议落实率仍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只满足于办结率高,只强调满意率、面复率,真正落实到位的少。多数建议答复都处在解释和计划之中,有的承办单位的答复只是把发过的文件抄一遍,涉及实质内容少;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措施具体,答复以后未按答复的承诺抓落实;有的承办单位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而把主要精力用在做代表的说服工作。 

  3缺乏行之有效的代表建议办理监督机制。目前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监督大多局限于程序性的监督,即在代表大会期间收集整理建议,向有关部门交办,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收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如果有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有关部门重新交办等。对办理过程、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 

  三、       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观念。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办理代表建议,既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又是党和国家机关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因此,承办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应把办理建议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提高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办理代表建议,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突出工作重点,在代表建议落实上下功夫。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过程中,不能只满足于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而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上。要注重搞好代表所提建议的全面分析,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将代表建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对代表所提建议内容,能采纳的就全部采纳,能部分采纳的就部分采纳,能够作为参考的有益建议要及时纳入到工作中,认真研究处理,并一一回复代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深入研究和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创新办理方式,提升办理水平,提高办理效率,使代表建议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到不仅要在答复上让代表满意,更要在落实上让代表满意。 

  3加大督办力度,改进督办方式。从办理情况看,建议真正落实到位的比例还不够高,部分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因此,强化代表建议落实,加大督办力度,是今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如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建议跟踪督办制度、建议办理回访制度等。年中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年底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解决计划的建议重点检查;要对上一年度未落实的建议进行跟踪检查,消除建议办理工作死角。要组织代表对承办部门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不认真、落实情况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在办理过程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进行推广普及,树立宣传一批工作实、效果好的先进典型,推动和促进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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