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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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4-09-24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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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吉人办发〔201332号,以下简称《交办意见》)收悉,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承办单位针对《交办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省政府高度重视《交办意见》办理工作,副省长黄关春批请省司法厅逐条落实。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主要领导认真研究《交办意见》,积极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武警吉林省总队等单位,共同研究落实《交办意见》中的工作建议,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关于全面提高贯彻实施监狱法重要性认识的建议 

  监狱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监狱工作的领导,支持监狱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省政府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和监狱管理工作的领导,分管副省长经常听取监狱工作的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监狱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8月,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抗洪抢险遇到困难,省政府领导深入现场帮助研究抗洪工作,指示相关部门调拨抗洪物资,亲自参与制订罪犯押解转移预案。通过接受省人大执法检查和办理《交办意见》,省司法行政部门、监狱管理部门及全省监狱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对贯彻实施监狱法重要性的认识,深切感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对监狱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鼓舞了斗志,增添了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监狱工作。近几个月以来,全省监狱系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监狱安全为首任,以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动力,着力落实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以监管安全、信息化应用和队伍建设为支撑,大力整合教育、管理、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全面实现监狱职能的总体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实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7月份,统一全省监狱刑罚执行标准和减刑幅度,合理使用考核积分和兑现奖罚等监管和刑罚执行政策,促进罪犯积极改造。不断加强执法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逐一审核原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上半年共办理减刑3819件、假释469件、保外就医358件,审批2139人罪犯单项奖分,未发生违法办案问题。 

  二是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安全首位意识,严密落实安全责任。针对个别市属监狱设施差、保障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531日专门召开市属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现场会,强化和促进了薄弱监狱管理。加强狱侦工作,信息化水平、侦破能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强力整改安全隐患,清缴狱内违禁品,狠抓制度措施落实。6·3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监狱局紧急制定10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局领导带队查改隐患130个,全省监狱反复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怠处置能力、紧急疏散能力和防灾自救能力。 

  三是罪犯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年活动,重点进行认罪悔罪、消除社会对抗性的思想教育,抓好未成年犯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他罪犯从扫盲到高等教育多层次学历教育,开展实用性强、易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五大活动(累犯教育改造规律的大调研;个别教育的大谈话;20%重点关注对象、2%重点转化对象的大排查;帮扶救助重点转化对象、特困罪犯家庭的大走访;承包攻坚顽固犯、邪教类罪犯的大转化),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等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目前,全省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创造了连续4年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历史最好成绩。 

  二、关于不断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落实《交办意见》提出的建议,在省直监狱系统务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四风一顽症和庸、松、私、软等四病。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狱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于5月底补充调整了88名处级干部,重点选拔分管监管改造工作和担任基层监区长的民警,增强了监狱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批准省直监狱设立政治处,补选健全了省监狱管理局和各监狱两级纪委成员。深化民警练兵培训,开展新老民警一帮一、结对子、练兵比武活动,职务晋升、评比表彰向基层一线倾斜,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严格整肃民警队伍,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刑罚执行三大环节,加强制度约束,8月份,省监狱管理局出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意见和检查办法。今年以来共查处民警违纪案件1221人,其中1名违纪民警被辞退。 

  三、关于帮助解决监狱工作面临问题和困难的建议 

  为落实《交办意见》提出的建议,重点推进了以下具体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一是市属监狱收归省管问题。省司法行政部门、省监狱管理部门与省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务员管理部门以及武警吉林省总队就市属监狱收归省监狱管理局管理的人员接收、资产接收和接收后的经费支出、武警看押、营房建设、营具配置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目前相关落实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二是成立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精神病疗区问题。省监狱管理局积极沟通省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公务员管理部门,在成立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精神病疗区及疗区规模和人员编制、精神科医生招录、疗区用房建设、专用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等具体问题上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省政府将于近期统一研究。 

  三是民警年龄老化、警力不足和偏远、条件艰苦监狱人员补充问题。2012年,省直监狱新招录了405名公务员,经过培训已全部到一线工作,其中到偏远地区的镇赉分局各监狱有86名,延吉监狱有30名、敦化监狱有9名。省直监狱系统青年民警比例提高了6.1个百分点,警力不足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在今年我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全省监狱系统拟招录447人,其中镇赉分局各监狱70名,延吉监狱35名、敦化监狱12名,到岗后青年民警比例将较2012年再提高6.6个百分点左右。 

  四是正常死亡服刑人员尸体处理问题。省监狱管理局起草了《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讨论稿)》,分别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进行了沟通。822日,省委政法委召开了上述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经讨论,同意联合制定《监狱罪犯死亡处理意见》,并决定建立上述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逐案研究解决现存死亡罪犯尸体处理问题,力争在年底前见成效。 

  五是由省监狱管理局统一掌握减刑、假释标准和比例问题。省政府责成省监狱管理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省法院表示将向有关中级法院落实。 

  六是招录精神科医生等专业人员问题。为解决医务人员招录难问题,省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在监狱民警招录中采取特殊政策,对报考医疗岗位的及格人员在不同监狱间进行调剂,以解决一些单位医务民警招录不足问题。 

  七是分离镇赉分局办社会职能问题。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314),我省已纳入2013年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省份,镇赉分局办社会问题已纳入试点范围,省政府目前正在制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待方案出台后一并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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