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2013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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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13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9月26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刘长龙

发布时间:2014-09-24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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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吉林省2013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心任务,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同心协力,克服困难,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总体上也比较平稳。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770亿元,完成预算的64.3%,比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长10.6%,增幅同比回落10.8个百分点。主要是经济增长放缓,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以及上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570.9亿元,同比增长11.6%;非税收入199.1亿元,同比增长7.7%。主要收入项目中,增值税73.6亿元,增长4.9%;营业税164亿元,增长17.4%;企业所得税99.1亿元,增长10.6%;个人所得税191亿元,增长1.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7.5亿元,下降3.8%;罚没收入31亿元,增长4.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9亿元,增长9.9%。全省财政支出1502.8亿元,增长10.4%。其中:公共安全79.4亿元,增长11.1%;教育202.4亿元,下降1%,主要是上年同期集中化解省属高校债务一次性增加支出较多;科学技术15.6亿元,增长64.8%,主要是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科技创新政策要求,大幅增加了科技研发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229.1亿元,增长6.2%;医疗卫生111.9亿元,增长19.8%,主要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补助标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加的支出;城乡社区事务142.8亿元,增长42.6%,主要是加快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增加的支出;农林水事务162.8亿元,增长4.4%;交通运输91亿元,增长9.1%;住房保障支出67.1亿元,增长13.2%。 

  1—8月,省本级财政收入172亿元,完成预算的64.1%,同比增长8.4%。其中:增值税295亿元,增长9.8%;营业税76.4亿元,增长18.6%;企业所得税35亿元,.增长12.9%;个人所得税5.8亿元,增长5.7%;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24.5亿元,下降20.6%。省本级财政支出364.2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增长7.8%。其中:教育396亿元,下降2.1%;科学技术4.8亿元,增长25.3%;社会保障和就业37.9亿元,增长36.8%;医疗卫生8.2亿元,增长5.2%;交通运输61.7亿元,增长19.3%1—8月,市县级财政收入598.1亿元,增长11.2%;财政支出1138.6亿元,增长1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5.9亿元,完成预算的69.8%,同比增长30.1%。主要是用地供应量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度增加的拉动。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6.2亿元,完成预算的50.3%,增长13.9%。 

  1—8月,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1亿元,完成预算的52.3%,下降5.5%,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大幅度减少的影响。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亿元,完成预算的36.1%,增长36.1%。 

  总的看,前8个月全省预算执行总体比较平稳,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年初以来,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落、国家转移支付力度减弱,但惠民生、促发展、调结构等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预算约束需进一步增强。有的部门预算编制与工作计划联系不够紧密,年初预算没有准确反映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造成预算项目编报不全面,执行中申请追加预算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三是预算绩效管理需加强。有些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数额较大,专项资金种类过多、重复设置、零星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1—8月财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围绕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改革,全力推进各项财政重点工作。 

  ()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6亿元,用于水利、铁路、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08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6亿元,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矛盾。二是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支持招商引资。认真落实扶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各项财税政策,促进其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载体作用。省级筹措拨付资金5077万元,用于支持招商引资和筹备第九届东博会。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对县()下放省共享收入和对中心城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给予税收返还政策。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吉林特色城镇化建设,五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今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建立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循环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引作用。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的1.8亿元增加到今年的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兼并科技型企业、开放技术资源、开拓市场、人才培训等,截至8月底,已支持相关项目300多个。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今年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的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总规模将达到10亿元,比2012年增长4倍多。除资金扶持外,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 

  ()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截至8月底,筹措拨付资金66.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开展节水增粮行动等。二是认真落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筹措拨付资金101.8亿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农机具购置、增产技术、农业保险补贴等。省级财政筹措拨付资金6600万元,用于省内农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惠农补贴,拉动农村消费需求。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拨付资金6.9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继续在全省48个市、县()全面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工作,截至8月底,已累计发放贷款40.1亿元,惠及24万农户。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大创业促就业支持力度。截至8月底,筹措拨付资金17.2亿元,支持公益性岗位援助、实训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建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就业。二是加大社会保险资金投入。筹措拨付资金91.7亿元,确保了232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和调待政策落实,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78.8元。筹措拨付资金12.8亿元,保证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扶持力度。筹措拨付资金30.2亿元,用于落实低保政策,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43元和年人均1259元分别提高到267元和1385元。筹措拨付资金12.8亿元,保证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及时足额发放。四是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拨付资金58.8亿元,支持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建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拨付资金7.4亿元,用于解决15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支持教育加快发展。省级财政拨付资金40.3亿元,用于支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以奖代补、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装备项目、学前教育改建项目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支持省属高校提高经费拨款水平等。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拨付资金38.2亿元,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支持各地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改革。三是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大幅度增加省级财政科技研发投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攻关、医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四是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省级财政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大院、送戏下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以及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发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文化企业改制上市、做大做强。 

  ()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预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日趋规范。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展到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县级以上全覆盖。建立省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省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监控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电子信息系统集中监管,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省级选择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等12项财政专项资金和80个部门项目支出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科技厅等8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评价试点。各市县也全面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四是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报人代会审查的财政总预算,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省级报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连同“三公”经费全部向社会公开。五是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年81日,我省营改增试点已顺利启动运行。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今年后几个月,我们将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及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上,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继续抓好政策资金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好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营改增试点、企业技术创新、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利用等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和投资拉动,促进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针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向,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信息,主动反映汇报我省情况,做好项目谋划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取得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提高公共供给能力,改善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同时。继续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努力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倾斜,确保新增财力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推动市县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研究加大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投入的有效机制,支持县级党校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积极筹措安排资金,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管理,支持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四是支持各地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征缴激励机制,促进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增收。同时,认真落实好优抚救济、退役安置、五保供养、残疾人社会保障等相关救助政策。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暖房子”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筹措城市D级危房和塌陷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六是继续支持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保障政法、信访、应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结合国家政策机遇,加快水毁房屋、水利工程、道路及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重建,促进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政府财力资源,优先保障惠民生、促发展、调结构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加快推进市县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四是完善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国家对地方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切实做好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作用。 

  ()大力增收节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一是密切跟踪经济发展变化,及时研判财政收入发展态势。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导与调度,挖潜堵漏,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努力完成收入预算任务。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坚持有保有压,对农业、教育、科技、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全力保障。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五年内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和展会、庆典、论坛、晚会等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过紧日子。三是集中开展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变化情况,积极主动向国家汇报,尽可能争取国家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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