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换届后的代表工作应注重抓好五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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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换届后的代表工作应注重抓好五个环节

发布时间:2013-02-21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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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但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水平。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尤为重要。随着各级人大换届工作的结束,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换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新课题。结合东昌区人大换届一年来的代表工作,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注重抓好代表素质的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代表作用的发挥程度,决定着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人大代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执行好代表职务,适应快速发展变化新形势的需要。那么如何提高代表素质,按照《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制度来约束代表行为。工作中,我们注重结合实际,把代表按地域划分为十个活动组,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以及村、社区代表工作站等组织网络,不断加强对代表工作的规范管理。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建立 “学习提高制度”。鼓励代表自加压力,组织开展“五法”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建立 “会议活动制度”。约束代表自觉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果一年不参加代表大会和各种代表活动的,应向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作出说明,如连续两年不参加代表大会和各种代表活动的,应自动辞去代表职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激励代表自觉履行代表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及代表小组的活动。对于经常联系选民,为民说话办事,提出有较高质量的建议的代表,人大常委会要在人代会上给予表彰。

  二要注重抓好“两个培训”。即岗前培训和届中培训。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强化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素质的基础,学习是新时期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政治任务。工作中,要有计划地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进行必要的培训,帮助他们认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掌握行使职权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聘请省、市一些专家、学者讲学的方式,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使新当选的代表增强角色意识,实现角色的转换,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抓好“届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在届中,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和交流,帮助他们丰富履职知识,拓宽工作思路,学习当好代表的经验,提高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平时要注意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审议、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各种活动,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学习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民主、法治理念。学习时事政治,了解国内外形势,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三是注重抓好代表活动的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活动的组织要围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在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届初要确立本届的代表工作主题,指导本届的代表工作。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计划,设立活动载体,让代表工作活起来、动起来。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街工委的作用,通过开展“三察”(查)活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日等系列活动,架起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桥梁,在活动的组织中体现人大常委会的核心作用。

  四是要注重抓好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时代在发展,代表工作也应与时俱进。为了使代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多年来,东昌区人大对代表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制定和完善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动了代表工作开展。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建议的办法》、《东昌区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东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东昌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东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执行职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和办法,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工委工作行为,使其在联系代表、培训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办理代表建议、开展代表视察、联系选民方面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是要注重抓好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不能等同于普通公民,他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为了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活化代表工作方式。自觉做好人代会前的联系准备工作。每年在年会召开前,要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做好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会中审议,提出有份量的审议意见。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三察”(查)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途径。每次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不能虎头蛇尾。要搞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通过跟踪检查、跟踪视察等方式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代表建议交办会、组织开展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检查、确立重点建议、实施重点代表建议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好代表建议,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要注重和引导代表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在履职尽责中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做好换届后的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代表工作的新路子,实现代表工作的新跃升。

  文/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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