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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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9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10-08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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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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