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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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6-21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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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以及办公厅召集的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常委会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或协助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室有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2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除法规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以外的其他有关议案草案。 

    

  3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统一答复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省直机关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4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掌握情况,提出建议,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5省人大机关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系的有关工作。 

    

  6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 

    

  7省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机关人事管理、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8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的督办及联系工作。 

    

  9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建设;为新闻宣传报道、立法信息工作平台和人大代表联络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组织、协调和管理网络舆情信息的日常监测工作。 

    

  10全省人大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议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和管理新闻媒体舆情信息的日常监测工作。 

    

  11办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责任编辑: 省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