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换届纪律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对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维护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会风会纪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月12日在长春召开,会期半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命事项。(文/姜新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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