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9月25日至27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两天半。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表决《吉林省草原条例(草案)》;审议《关于废止<吉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草案)》《吉林省肉牛种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监狱系统智慧监狱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扩大消费和外贸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王云桥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方案的汇报、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工作情况调研方案的汇报、关于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有关情况的汇报。
范锐平、田锦尘、李中新参加会议。(文/李佳星 李娜)